江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融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于一体,位于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素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美誉的江西省省会南昌,对江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被江西省人民政府确定为优先发展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之前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2.招聘岗位条件中“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具体为:校院两级学生团组织书记、副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有明确指导单位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学生党支部支委;班级班长、团支书。
3.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设置(见附件),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研究生院或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5.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6.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17:00止。
2.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请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相关材料制成压缩文件包发送至联系邮箱(jxsdjyk@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拟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联系电话(例如:应聘辅导员X岗+张三+13900000000)。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提供报名材料,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报名不予受理。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填写的《江西师范大学2024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岗位条件”要求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5)非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开具时间在2024年1月以后。
(6)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中共党员证明(开具时间在2024年1月以后);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或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开具的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或聘书。
(7)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以上材料上传时,标题需注明材料内容。
5.请应聘者认真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若因提供的材料不实或不满足要求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资格审查。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核
1.考核方式:考核采取笔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内容为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和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等;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言语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及适岗能力等。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
对参加笔试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全部入闱结构化面试。
3.对取消或放弃结构化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当日临时放弃的不予递补)。
4.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5.笔试、结构化面试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空岗,按本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结构化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其他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八、聘用、待遇
1.聘用。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纳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
3.原则上在本岗位连续工作年限不得少于5年,年限内不允许转岗,聘期内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88120143,0791-88120181
联系人:学工部占老师,人事处梁老师
江西师范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jxnu.edu.cn
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