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延边州龙井市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3年11月21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龙井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龙井市42家事业单位提供71个岗位,计划招聘77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20日至2005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2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至2023年12月1日15:00。
2.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408),按系统提示注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jpg格式(小于100kb)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3.网上报名时,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报考招聘岗位的年龄限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等级、所学专业以及个人照片等相关要求是否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为避免报名时网络拥堵,应聘人员可错时、错峰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至2023年12月1日16:30。
2.由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3.考生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由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组成的仲裁小组负责裁决。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12月1日16: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4.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的截止时间为12月1日16:3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9:00至12月2日11:00。
2.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登陆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408)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3.收费标准:报考笔试岗位收费60元/人(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免笔试岗位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jing.gov.cn/)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并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408),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免笔试的考生也需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有关规定
1.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用人单位现场审核。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申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
4.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
5.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报名时需上传《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
7.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限制延边州和龙井市户籍条件的,迁入延边州或龙井市户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不包含11月20日)之前。报考限制户籍岗位需提供户口本。
8.党员岗位需提供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的党员登记表,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9.工作经历审核要求。岗位资格条件中标明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需提供2年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另相关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例如:某某单位要求考生提供2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那需要考生提供2年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和单位开具的2年财务工作证明。
10.2023年报考龙井市事业单位的,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11.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核实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护士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学》、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4)。
2.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考生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4.笔试加分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考生在缴费完成后于12月2日15:00前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立功受奖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龙井市人社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龙井市海兰西路251号),经审核通过人员,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jing.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5.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笔试及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6.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408)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经面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具体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jing.gov.cn/)发布的《2023年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1.资格审查时,考生本人须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公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递补条件但是本人放弃递补超过3人以上的,不再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专业知识答辩、专业技能操作、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jing.gov.cn/)进行发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公开招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确定人选)。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组织体检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总成绩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ji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以上两种情况均不再进行递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各级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将其纳入议事日程,推动公开招聘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要认真执行回避制度,在招聘工作中应予以回避的人员必须实行公务回避;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则,确保招聘工作不出泄密问题。
(三)严肃纪律。公开招聘工作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行为,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其他相应处分,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拟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责任;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jing.gov.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和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请拨打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各招聘单位提供的报名咨询电话。
报名仲裁电话:0433-5037312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通过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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