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通化市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9号)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12月24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通化县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2人。招聘范围为2021年、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9号)》(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3日-2003年12月23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1年12月2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普通话等级等其它条件,详见《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9号)》(附件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报名资料以电子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网上报名邮箱thxgdzp@163.com,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11:3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需要材料:
(1)《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和打印后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扫描件;
(2)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填报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扫描件(附件4),
(3)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浅蓝底免冠照片扫描件;
(4)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5)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PDF文档;
(7)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8)本人手写并签字的《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扫描件;
(9)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0)2019年、2020年毕业考生的社会保险未参保证明(模板见附件5)和档案委托管理单位出具的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模板见附件6)扫描件。
2.应聘人员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及相关证件材料原件扫描件存入一个文件夹。该文件夹标题为“报考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形式,压缩为RAR文件格式。
3.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签署《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应聘人员错填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结果于2021年12月31日16:00前电话通知,未接到通知的报名者,请及时联系电话13944542355。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等原因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四)开考比例
本公告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2022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7)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拟于长春市举行。具体时间和面试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并随时关注考务网站。在面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一)面试
面试形式为专业化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及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人员进行加试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二)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参加体检。如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吉林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人员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考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一次。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招聘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及考察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聘用单位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考核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订聘用合同;如发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聘用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2022年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暂缓聘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通化县。
(三)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报考的任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后果自负。
(二)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huaxian.gov.cn)
吉林大学就业网(https://jdjyw.jlu.edu.cn)等高校网站
(二)考务网站
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huaxian.gov.cn)
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如有调整,将于考务网站上发布补充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三)政策咨询电话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435-5226133。
通化县融媒体中心人事科:0435-522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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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9号).xlsx
2.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4.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