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丹东市中心医院到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2019年05月22日讯:根据医院发展需要,丹东市中心医院决定到高校公开招聘2019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一)计划:
本次招聘总人数为43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丹东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范围:
1.拟到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兰州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招聘内科学、外科学、眼科、耳鼻咽喉科、神经病学、肿瘤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药理学、药剂学、口腔医学类等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口腔类专业毕业生聘用单位是丹东市口腔医院)。
2.拟到辽宁中医药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招聘针灸推拿学、针灸学专业的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3.拟到沈阳药科大学招聘是药理学、药剂学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4.拟到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兰州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招聘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无违反校规校纪纪录,品貌端正,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招聘岗位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条件的,应聘者第一学历必须为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5.应聘者须具有临床十个月以上实习经历,对有执业资质要求的医师岗位,有医师资格证的毕业生优先;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采取现场考试考核(笔试+面试)方式。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者下载并填写《2019年丹东市中心医院到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2019年丹东市中心医院到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见附件3,以下简称《准考证》),发送到医院指定邮箱(ddszxyyrsk@163.com)。
网上报名时间:自2019年5月21日9:00至5月27日16:30结束。
2.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通知(请大家保持电话畅通)。
3.现场审核:初审合格应聘者须持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本人自我推荐材料(推荐材料须有学校推荐评语、本人签名)各一份、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临床十个月以上实习经历的证明材料、医师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反映自己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审核。同时请准备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
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要求:填写并彩色打印《报名表》、《准考证》,个人照片要求为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表》和《准考证》上的电子版个人照片须为同一底版。填写《准考证》的内容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其余内容现场审核通过之后即时填写。
《报名表》和《准考证》内容要规范准确。应聘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考岗位,不能漏填或错填。报考岗位要填写全称。
现场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4.现场报名(不推荐):未能按时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者,应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准考证》、打印的本人自我推荐材料(推荐材料须有学校推荐评语、本人签名)各一份、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临床十个月以上实习经历的证明材料、医师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反映自己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审核,经现场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合格后进入笔试考核。
现场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试题均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地点:丹东市中心医院办公楼六楼大会议室。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6.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按照岗位招聘计划,凡是理论考试合格的人员均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面试。面试内容侧重专业知识和体现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地点:丹东市中心医院办公楼六楼小会议室。
7.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在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8.签订就业协议。与拟聘用人员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9.体检与考察。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我院通知后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10.公示与聘用。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丹东市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编等手续。
五、招聘地点
现场报名、现场审核及考试考核地点:丹东市中心医院医院办公楼六楼会议室(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街70号)。
六、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承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同一批次招聘,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有工作单位的在校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按规定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本次招聘岗位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者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4.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由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档案及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单位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本公告所要求的有效证书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者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废。注:口腔类专业的毕业生聘用单位是丹东市口腔医院,毕业生须与丹东市口腔医院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5.因体检、复审等因素取消应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依次递增,岗位自然取消。
6.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公开招聘人员5年内不得流动(含试用期1年)。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5-25901250415-2590122
报名邮箱:ddszxyyrsk@163.com
监督电话:0415-25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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