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抚顺市抚顺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公告
2018年抚顺市抚顺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公告
2018年7月5日讯:为加强抚顺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18〕23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1名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设置在抚顺县峡河乡卫生院。
(二)岗位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二)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并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且具有2年以上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临床医疗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详见(附件1)。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
三、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现有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脱离临床医生岗位2年以上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
抚顺县卫计局404室(县政府西配楼404室抚顺县卫计局医政股)。
3、报名费:50元/人。
4、报名时应聘者需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2018年抚顺县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附件2),《2018年度辽宁省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3),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应聘者需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参加招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生理学》、《诊断学》,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将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 ) 上公布,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2名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比例为5:5。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将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 ) 上公布,同时确定参加体验考核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考核工作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将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 ) 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由抚顺县峡河乡卫生院与应聘者本人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明确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应聘者弃权或应聘资格不符等引起的岗位空缺,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组织递补。
五、特岗全科医生管理
1. 峡河乡卫生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5年,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派遣至相应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工作,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为5年。对于违反聘用合同,未履行派驻任务或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特岗全科医生,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
2.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由抚顺县卫计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乡镇卫生院。
3.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考核结果报县卫计局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4.聘期满后,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在有空编空岗的情况下,鼓励特岗全科医生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抚顺县卫生计生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给予办理相应人事关系,纳入乡镇卫生院常设岗位管理;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聘用期满后,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或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特岗全科医生激励与保障政策
(一)薪酬待遇。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峡河乡卫生院同类人员工资及保障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必要的住宿和生活条件。
(二)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按国家规定年限标准,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 教育培训。对未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首次培训3个月,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抚顺市卫计委备案,在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后,方可正式上岗。累计培训时间达到1年的,经考核合格,颁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
七、其它事项
1.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直接隶属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予回避,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本公开招聘公告由抚顺县卫计局负责解释。
为方便考生报考,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4-57599809 024-57599947
监督举报电话:024-57599730
点击下载>>>
1.2018年抚顺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2018年抚顺县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
3.2018年度辽宁省特岗全科基本信息登记表
附件下载网址:http://www.fsrs.gov.cn/ecdomain/framework/fssi/jillimgcnfdmbbofibkdkniecalkpbbc/jimagogdnfdmbbofibkdkniecalkpbbc.do?isfloat=1&disp_template=nkglallklkjfbbofkdjakjajidhoigfh&fileid=20180705095316257&moduleIDPage=jimagogdnfdmbbofibkdkniecalkpbbc&siteIDPage=fssi&infoChecked=0&siteIDPage=fssi&infoChecked=0
抚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