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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6 10:02:39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1年07月06日讯:为更好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就医感受和满足医院发展需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医院现代化信息建设工作,市中心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传染病结核科医生岗位4名;

  信息科管理岗位2名。

  二、编制

  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传染病结核科医生岗位具体要求:初级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内科执业医师资格;只有初级职称者须具有规培证书(或规培结束考试合格单)。

  5.信息科管理岗位具体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和本科(全日制)专业须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规培结业证书(或规培结束考试合格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2张,《2021年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经审查合格后,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本人必须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5日至7月9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一部)体检中心楼D座502室人事科。

  3.报名要求

  近期去过国内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报名时,除正常隔离外须携带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单,接受体温测量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招聘对象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考试用品。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ld.gov.cn/)查询。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参加面试。

  2.面试的内容

  报考专业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3.面试相关事宜、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2.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前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见习)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1.招聘对象在参加招聘期间,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行为的,或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招聘对象,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身体检查及相关考察行为的,影响招聘工作秩序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将取消本人招聘资格。

  2.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协助招聘对象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葫芦岛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29-2613615(工作日)

  点击下载>>>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招聘报名表.doc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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