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葫芦岛市绥中县农业农村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公告
2021年01月05日讯:为切实做好生猪调出大县动物防疫专员特聘工作,有效缓解我县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在生猪调出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0〕431号)、《绥中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从各类兽医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中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专职从事动物防疫相关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绥中县招募动物防疫专员4名。
二、招募条件及对象
(一)招募条件
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2.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3.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记录。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募对象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募:
一是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二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三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四是基层聘用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协助检疫员,且工作3年(含)以上的。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三、招募动物防疫员程序
采取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本次公开招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费用,报名人员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14日(上午8:40—11:20;下午1:30—4:00),报考者应遵守报名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绥中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429-6160609
4、报名时提交材料:报名时除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绥中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2)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从业3年以上的兽医技术骨干需提供从业企业工作证明、从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从业企业相关的畜牧兽医行政许可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需提供执业兽医证书(乡村兽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基层聘用有村级动物防疫员、协助检疫员,且工作3年(含)以上的,需提供所在乡镇动监所提供的工作证明。
(5)政治审查合格。
(6)绥中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请表(绥中县农业农村局人事办(szxnyncjrsb@163.com密码:rsb123456)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基本信息及照片,报名时一并上交。)
(二)条件审核及考试、考核
对报名者进行条件审核,不合格者不得报名。
(一)技能考核与面试:2021年1月18日进行理论知识考核,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聘计划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2021年1月19日进行实践技能考核。2020年1月22日面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10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试(笔试)50分,考试内容为动物防疫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实践技能考核30分,内容为免疫注射、采血采样;面试20分。由县农业农村局组成评委对被选聘人员面试和实践技能进行打分。得分总计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录满名额为止。
(二)体检:根据技能考核及面试情况,要求总成绩前4名到医院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依名次先后进行替补。
(三)拟招人员公示:按照技能考核及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经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审核无异议后利用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签订劳务合同:公示结束后,确定聘用人员并通知如期到岗,与县农业农村局签定聘用服务协议,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为1年。
四、其他事项
(一)业务考核
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辖区畜禽养殖场户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能力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再签订续聘协议,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
(二)待遇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进行补助,利用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给予补助。积极争取各种渠道资金,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接受纪检派驻二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公示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绥中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绥中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