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4 13:13:49 来源:人才引进网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下半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为加强市自然资源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局属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队伍结构,规范有序开展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工作,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引进人才共4名,详见《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下半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才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院校)、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老八校”之一)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需在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1月24日)前取得;
5.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6.年龄要求:截止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1月24日),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
7.其他: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中所规定的回避关系情形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包头市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及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
2.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扫描件、近期2寸免冠电子版照片;
(2)毕业证和学位证(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3)近期更新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4)《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下半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和本人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5)《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下半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印证资料;
(7)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并签有合同人员,需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人员需将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并电话联系确认。
3.报名邮箱及联系电话:以上电子版材料请统一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邮箱:btsghjszx@163.com,联系电话: 0472-6971639。
(三)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邮箱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下半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及佐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后续通知)。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结果将现场告知。
(四)面试。面试时间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本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以线下现场的形式组织实施。面试组考官构成为5人或7人,本单位考官不超过面试组人数的1/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全程录像、永久保存以备查。面试成绩在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
(五)体检及考察。(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要求进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对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六)会议研究和公示。综合面试成绩以及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名单,在包头党建、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官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拟聘用人员的报告,申请办理人事手续,人事手续办理完成后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宜
(一)引进人才待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进行确定。
(二)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引进人才在引进中违纪违规的、最低服务期内离岗的,均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引进人才诚信档案。
五、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及办理其他聘用手续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人才引进面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人才引进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咨询电话:0472-6971639、0472-6978911
(五)监督电话:0472-6978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