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杭锦后旗奋斗中学教师招聘5人公告
内蒙古杭锦后旗奋斗中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现将内蒙古杭锦后旗奋斗中学2023年教师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教师招聘共提供岗位5个,具体为数学2名,物理1名,英语1名,生物1名,拟招聘教师5人。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政治坚定, 热爱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递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 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22届、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聘用人员上岗后先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 日。
6.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7.年龄要求:年龄要求为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日期从公告发布日计算。
8.学历学位条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9.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内蒙古杭锦后旗奋斗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条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日前(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 31日),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11.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列编招聘)及服务期内的 “ 特岗教师 ”。
(3)巴彦淖尔市内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或列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 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9:00至12:00。
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球类馆117号展位。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相关信息,报名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应聘人员在填写学习经历时,要完整填写上学(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及专业。应聘人员在填写工作经历时,要完整填写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内蒙古杭锦后旗奋斗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杭锦后旗奋斗中学负责制定、解释。
3.应聘人员登记报名所提供信息要真实准确,如因信息填写不实而影响招聘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招聘现场进行,由奋斗中学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必要佐证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进入测评环节。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杭锦后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成绩表或业绩佐证材料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面试
1.本次面试不设开考比例。
2.面试由杭锦后旗奋斗中学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分为试讲和说课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为90分,说课为10分。试讲和说课时间共计15分钟。试讲和说课内容均为现行高中教材,选聘专家组根据拟选聘人员学科分布情况,主要测试应聘者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能否胜任教学工作以及是否具备基本的专业能力。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此次选聘教师设置合格分数80分,低于80分不列入选聘范围。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3.面试测评将由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测评过程要进行全程摄像、录音,要将面试评分表、面试成绩汇总表、面试过程音像资料以及各类试卷等原始资料整理存档,保存期一年。
4.本次公开招聘面试设立评审专家团,组成人员为7人,涵盖招聘所需学科。其中3名从杭锦后旗奋斗中学高级教师中产生,4名外聘。面试内容由专家团成员命制,组建面试题库,考前随机抽取。
5.面试时间:2023年4月8日下午14:00。面试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
(五)体检
1.体检在杭锦后旗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2.体检工作由杭锦后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要求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
3.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应在接到杭锦后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4.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考察
1.考察中档案审核工作由杭锦后旗教育局和人社局统一组织,在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材料后,按实际情况填写《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并报杭锦后旗人社局备案。
2.考察由2人以上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 “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牢记 “三个离不开”、增强“五个认同” 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杭锦后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3.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经杭锦后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1.杭锦后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同时上报市教育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杭锦后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 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 2022届、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
(3)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巳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 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6)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5.拟聘用人员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杭锦后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一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备案。
6.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杭锦后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依据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聘用合同中,杭锦后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结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本次招聘测评不指定专门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测评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过程中相关事宜,请咨询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内蒙古杭锦后旗奋斗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五、选聘教师待遇
被录用的教师,按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并合格者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旗编制部门给予列编,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工资标准。
六、报名咨询电话
0478-6622235 1384781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