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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校园引进中小学教师70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4-26 11:32:15 来源:人才引进网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2024年校园引进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旗教育人才队伍结构,着力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旗有关人才政策,经研究,现面向高校引进中小学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走进院校范围
 
  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211工程”院校、省属重点师范大学、省属师范类院校。
 
  二、引进岗位计划
 
  中学教师40名:语文5名、数学9名、英语6名、物理2名、化学3名、生物4名、思想政治2名、道德与法治1名、历史4名、地理2名、体育1名、运动训练1名);
 
  小学教师30名:语文9名、数学5名、英语1名、道德与法治2名、体育6名、科学2名、信息技术1名、书法3名、美术1名)。
 
  鄂托克前旗2024年引进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保持引进教师总数不变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引进岗位。
 
  三、引进条件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身体条件。
 
  (二)资历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国家统招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211工程”院校、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省属师范类院校等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普通全日制(录取批次,下同)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证,符合岗位计划表所规定的专业要求;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获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2.年龄及户籍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4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其它条件。须取得相应学段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且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应聘语文学科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须在聘用1年内(2025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办理转正手续。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情形。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鄂托克前旗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试聘用工作人员(辞职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待遇。
 
  此次引进的中小学教师,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正定级后,享受同级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待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中引进到中学任教的同时享受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待遇,引进到小学任教的不享受此项待遇:
 
  1.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以上毕业生和“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一次性发放安家补助30万元,并提供住宿。
 
  2.“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和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20万元,签订10年服务期合同,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30万元,并提供住宿。
 
  3.省属师范类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12万元,签订10年服务期合同,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20万元,并提供住宿。
 
  4.以上待遇相关税费由本人承担。
 
  四、引进的步骤及程序
 
  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能力考评、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通过媒体和校园网站发布引进简章。
 
  (二)报名。报名采取线上投递简历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简历投递邮箱:eqqjyjym@163.com,联系电话:0477-7628120,不收取报名费。资格审查由旗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引进小组负责,考生报名时须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有效证件。每位考生仅限应聘一个岗位,若同一考生出现应聘多个岗位的现象,直接取消引进资格。
 
  (三)能力考评。初审通过者,通知本人参加面试、笔试等能力考评,具体由旗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引进小组组织实施。应聘考生综合能力考评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参加,不按规定语言参加综合能力考评的,按零分处理。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谈考察。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确定后,引进小组与应聘考生进行面谈考察。
 
  (五)签订就业协议。引进小组综合分析能力考评结果和考生综合素质,现场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与有意向的应聘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考察。组织拟引进对象进行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由旗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医院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岗位空缺时,根据考试情况确定递补人员。
 
  2.考察。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由旗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方面情况。
 
  (七)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旗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给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后,引进单位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包括试用期)的服务期,服务期内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鄂托克前旗教体系统的,不予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引进到中学任教的同时执行享受优惠待遇所签订的相关协议内容。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对聘用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
 
  本简章中涉及“以上(前)”或“以下(后)”均包括其本身。本方案由鄂托克前旗2024年引进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2024年校园引进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2024年引进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鄂托克前旗2024年引进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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