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扎兰屯职业学院校园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9 09:50:05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4年扎兰屯职业学院校园招聘(第二批)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2024年扎兰屯职业学院校园招聘(第二批)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人才队伍,本次招聘教师共计4人,详见《2024年扎兰屯职业学院校园招聘(第二批)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25日(不含)至2006年6月25日(含)期间出生的;
6.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2.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为报名开始日之前,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可以参加本次招聘报名,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资格审核,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
3.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以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聘用及管理
凡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四、招聘程序
《2024年扎兰屯职业学院校园招聘(第二批)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岗位表》等信息通过通过呼伦贝尔人才网、哈尔滨医科大学就业信息网、内蒙古医科大学就业信息网及扎兰屯职业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哈尔滨医科大学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
2.内蒙古医科大学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篮球场
(二)报名要求
1.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超过报名时间不予接收:
(1)《2024年扎兰屯职业学校园招聘(第二批)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需应聘人员在发布网站上自行下载。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需完整填写本人自高中起学习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参加招聘各环节所使用的证件必需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应聘考生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及学历学籍证明。证明中需明确该考生是否能够按期毕业、是否能够按期领取学历学位证书;同时应聘考生需提交本人亲笔书写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扎兰屯职业学院校园招聘(第二批)承诺书》一份(附件4)。
(5)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6)其他能够证明符合聘用条件的材料。
3.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不得重复申报,对招聘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以通过《岗位表》中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由扎兰屯职业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核具体事宜,通过资格审核的现场发放《考试通知单》,其他要求详见《考试通知单》。
(四)考试方式
报考人员需携带与报名相一致的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考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相关信息。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6(含1:6)的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试讲环节。
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1:6以上的岗位,先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试讲人选,凡同一岗位末位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并列且超出1:6的,全部进入试讲环节。
具体考试时间请考生关注扎兰屯职业学院官网,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1.综合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仪容仪表、思想政治、求职动机、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
(2)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20分,时间5分钟,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试讲
(1)试讲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学内容、教学语言、教学姿态、板书、讲课特色等方面。
(2)试讲成绩总分100分,时间15分钟,备课30分钟。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试讲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试讲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同一岗位末位试讲成绩出现并列情况,需另行加试。加试形式由领导小组议定,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试讲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五)考试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成绩=试讲成绩。考试成绩在扎兰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并注明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
体检医务人员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务人员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此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执行教师准入查询制度,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此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和扎兰屯职业学院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并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此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在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上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根据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要求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4.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在校园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6)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5.在校园招聘所有环节中,所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6.本次校园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院纪委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核贯穿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470—3179019 18804958877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六、其他事宜
在校园招聘所有环节中,所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本公告由扎兰屯职业学院校园招聘(第二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