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兴安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兴安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兴安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78名)》已于2023年3月21日发布,本次兴安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8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3日(不含)至2005年3月23日(含)期间出生的,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以《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要求为准。
6.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阿尔山市部分岗位限定本旗县市或周边旗县市户籍(或生源),其他岗位不限制户籍;
7.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8.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人员,可分别比对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本科学历(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1号)要求);
9.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合格当年在卫生机构就业的人员,可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正规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要求);
10.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1.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2.部分旗县以下事业单位放宽条件的招聘岗位限定最低服务年限。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所要求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二)相关要求
1.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①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②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④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⑤现役军人;
⑥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兴安盟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3年兴安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 “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9:00至3月24日17:00 一般岗位、“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优秀嘎查村(社区)书记”岗位、“优秀社区工作者”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9:00至3月30日17:00, 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