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包头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招聘合同制专职安全环保监管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05月30日讯:为进一步提升园区安全和环保风险管控能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化工园区评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释义》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安全环保监管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和管理
(一)旗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向聘用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二)招聘工作遵循“保证人数,随缺随补”的原则,具体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补充招聘环节。将委托内蒙古柏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提供全流程服务。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安全环保监管工作人员8名,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4名(化工专业2名、金属冶炼专业1名、建筑施工专业1名,或具有相关专业领域3年以上工作经验)、环保工作人员2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或环保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验)、一般安全员2名(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主要从事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工作。工作地点为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
四、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抗压能力强,服从组织分配。
(三)男女不限,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1968年5月11日之后出生)。
(四)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一般安全员学历不限),专业不限。注册安全工程师须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安全生产监管实际工作经验;环保专业工作人员需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或具有2年以上环保工作经验;一般安全员需持有安全员证书或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纪违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共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补充招聘等全过程。所有环节由内蒙古柏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具体实施。
(一)发布公告
制定《关于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安全环保监管工作人员的公告》,在土右旗人民政府网站、活力土右旗微信公众号、“内蒙古人才平台”(https://www.hrnmg.com)官方网站或“内蒙古人才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人员报名
1、报名方式:登录“内蒙古人才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此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4日(报名截止6月4日17:00),网上扫码填简历报名(后附网报二维码)。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时与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1)报名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本人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2张等材料;
②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或合同等)(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③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
(2)报考人员须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对照个人情况,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聘用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1、审核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资格审查地点:包头稀土高新区新光东路燕赵锦河湾15B三层。
3、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本人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2张,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无犯罪记录证明;
(3)征信报告;
(4)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或合同等)(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5)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工作成果);
(6)现场填写《土默特右旗招聘合同制专职安全环保监管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由内蒙古柏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审查。
资格审核结果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取消招聘资格。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土右旗人民政府网站或活力土右旗微信公众号、“内蒙古人才平台”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等专业知识。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工作由第三方公司或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门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环节主要涉及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职业操守等方面。
(六)公示和聘用
1、按照成绩由高到低,并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数的比例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按照有关规定在土右旗人民政府网站或活力土右旗微信公众号、“内蒙古人才平台”网站(https://www.hrnmg.com)或“内蒙古人才平台”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天。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人员,由旗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为确需延长试用期的,最长可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合同期限为3年,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
(七)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合同制专职安全环保监管工作人员8名为基数,在聘用合同期内合同制专职安全环保监管工作人员缺少1名以上(含1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公告启动公开招聘程序,组织缺少人员的补充招聘,在相关重要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不再次提交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六、人员待遇及其他工作要求
1.合同制注册安全工程师月工资97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参照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2.环保工作人员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师证和一般安全员持有安全员证的月工资8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参照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3.无环境影响评价师证但具有2年工作经验和一般安全员无证但具有2年工作经验的月工资6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参照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4、设置合同制专职安全环保监管工作人员工资增长激励机制。严格实行年度考评工作机制,考评等级为不合格或不定等次人员工资不予增加;考评等级为合格及以上人员按照每增加1年工龄每人每月增加50元,累计最高不超过合同期;考评等级为优秀等次人员(不超过总人数的30%),考核年度内每月增加100元。
5、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履职期间因个人问题解除劳动合同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招聘条件进行递补或另行招聘。
6、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7、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类专门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由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指导,由内蒙古柏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相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才平台”(https://www.hrnmg.com)官方网站或“内蒙古人才平台”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内蒙古柏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二)招聘咨询电话:0472-2129000。
(三)招聘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由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