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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7 08:12:03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11月17日讯: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尽快满足教育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人数共计98人,其中初中教师23人、小学教师75人。定向招聘“项目人员”39人,其余59个岗位全部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海勃湾区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

  1.“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公开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具备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4年1月1日至1987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取得符合所报学段或以上等级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并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在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取得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三)专业条件

  具体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等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表要求的专业一致或相近;本科学历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的专业相一致。对带方向专业的认定标准,如“小学教育(语文方向)”。毕业证上没有明确具体方向,可根据应聘人员大学所学必修课进行认定(至少有5门必修课与岗位表中要求的专业方向一致)。

  (四)我区各中小学现临聘教师报名条件

  通过政府购买项目的方式目前在我区公办中小学连续服务1年及以上(2021年9月1日之前)、且现仍在学校服务的临聘教师,报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之后),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持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均可报名。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报名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报名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乌海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市外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一是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bm.zhitaosoft.com:809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09,进行注册报名;

  二是通过微信小程序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手机客户端搜索“人事考试报名”小程序,即可进行注册报名。

  (二)报名

  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1)“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5日9:00—11月17日17:00。

  (2)普通岗位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1日9:00—11月24日17:00。

  审核时间:2022年11月15日9:00—11月24日20:00

  (提示: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三)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

  (1)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受疫情影响不能提供院校证明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本人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届时无法取得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非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持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

  3.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并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在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取得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合格证;

  5.我区各中小学现任临聘教师单位证明(单位证明包括临聘教师姓名、身份证号码、聘用时间及所担任教学科目及聘用期间的表现,用人学校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项目人员”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岗位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普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变更该岗位。核减或变更的岗位,在海勃湾区政务网上予以公布。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海勃湾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报名成功后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距报名时间6个月内,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毕业证书编号);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3.应聘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二代)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嘎查村任职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并上传服务期满合格证,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5.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应聘体育教师岗位需注明所学专业方向,否则不予审查通过。如不如实填报专业方向,将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海勃湾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给予提示未通过理由。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受疫情影响不能提交院校证明的,可以提交本人承诺书,资格复审时如不能提交院校证明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中。

  3.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定,届时将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上通知并给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发送短信,请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按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数或调整为其他岗位。调整后的岗位,在海勃湾区政务网和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笔试科目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学科专业知识等内容,试卷满分100分,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和准考证。

  (四)笔试总成绩公布

  (1)笔试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得分×100%

  (2)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4)笔试结束后,由海勃湾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海勃湾区政务网上公布。

  (5)其他事项

  笔试答题卡采用自动化读卡系统,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对于非笔试测试选拔效果更优的岗位(主要指美术和体育类教师),经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将采取技能测试代替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和测试项目统一在准考证上标明。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的范围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二)资格复审的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海勃湾区政务网上发布公告。

  2.资格复审时,应聘考生须持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持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4)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服务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并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在规定时间提供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5.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试讲

  (一)试讲的时间、地点在海勃湾区政务网上公布。

  (二)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试讲,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试讲的方式

  同级别同科目岗位应聘人员在不少于两套的试讲考题中抽取一套作为本级别科目试讲题,应聘人员依抽签顺序,经过封闭30分钟的备课,依次对考官组现场讲课,试讲时间为12分钟。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岗位专业科目知识等教育教学技能。试讲满分100分,成绩以在现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方式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试讲成绩×60%

  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如果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的,将组织加试。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予回避。

  (二)考察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聘名额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三)递补

  体检、考察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海勃湾区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公示期满,招考的中小学教师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引进合同期限内),试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2023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以报到注册为准)录取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和要求均通过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bowan.gov.cn/)、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html/Default.html)上公布,因应聘人员未能及时关注已公布的有关要求,造成应聘失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聘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电话通知递补应聘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六)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海勃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七)本简章由海勃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1.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473-2059618

  2.监督举报电话:0473-315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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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乌海市海勃湾区公开招聘98名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海勃湾区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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