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夏石嘴山市财政局自主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年07月02日讯: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石嘴山市财政局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人,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石嘴山市财政局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日以后出生);
6.符合《石嘴山市财政局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对硕士研究生采取面试办法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gccfw.hrss.nx.gov.cn/nxgccrc/)、石嘴山市财政局(http://czj.shizuishan.gov.cn)、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hizuishan.gov.cn)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9点至7月16日18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所需其他要求的相关证件),2张近期蓝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并填写《2021年石嘴山市财政局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至自主公开招聘办公室审核(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B2区215室,联系电话:0952-2218456)。
对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先提供具有学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与往届毕业生一同纳入资格审查,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进行后续招聘程序。2021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截止2021年7月31日前。
2.资格审查:石嘴山市财政局将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石嘴山市财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石嘴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当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30人以上时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的测评范围、测评形式将提前在石嘴山市财政局网站发布公告,笔试前20名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
1.根据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工作由石嘴山市财政局按照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4.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承担相关费用。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石嘴山市财政局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政治品德、道德素质方面有不良记录的;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石嘴山市财政局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石嘴山市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由石嘴山市财政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嘴山市财政局公共网站及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石嘴山市财政局报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的,招聘单位应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七、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面试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嘴山市财政局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财政局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咨询电话:0952--2218456
举报电话:0952--2218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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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石嘴山市财政局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2021年石嘴山市财政局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石嘴山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