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面向全球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一)
2022年04月25日讯:为充实完善专业技术队伍,优化人才梯队结构,建设开放的、国际化的环境科研机构,更好支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和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批准,并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拟面向全球公开招聘8名事业编制博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环科院)隶属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为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加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研究中心和海南国际蓝碳研究中心牌子,核定事业编制86名,内设14个部门,现有干部职工123人,主要从事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生态环境应用基础研究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服务等工作。2015年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全院以打造具有国际视野、国内一流的生态环保科技铁军为目标,近年来完成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和专项项目近400项,在生态文明与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集成创新、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新污染物治理、应对气候变化与蓝碳研究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本次计划招聘7个岗位8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表1。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按国家和海南省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
三、招聘人员范围、招考方式及招聘程序
(一)招聘人员范围
招聘人员范围详见附表1岗位要求资格条件。
(二)招考方式及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不同招聘岗位和招聘人员资格要求,采用考核招考方式进行。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6.失信被执行人;
7.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人员除需具备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表1)。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招聘公告发布7天后开始接受人员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日至5月31日共30天。在此期间,凡符合招聘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人员,必须通过网上报名(报名表可从网站下载),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相关要求
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须将本人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和相片等相关材料以及科研及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打包提交指定电子邮箱(hainanshky@126.com),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在读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依据,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就读国外院校并取得博士学位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信息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与单位有聘用合同的在岗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文件。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3)本次招考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和做出诚信承诺。信息填报不全和材料提交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后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hnsthb.hainan.gov.cn),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专业参考目录、岗位信息一览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省环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并按资格审查合格实有人员进行考核,资格审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通过登录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查询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资格审查并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情况,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择时组织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于开考前5天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布,请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询。
在领取准考证时,须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以便现场查验。
2.考核方法
本次招聘以考核小组面试考核形式进行,抽取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省环科院和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组成面试考核小组,通过对应聘者进行现场面试(特殊情况除外),全面综合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学术成果、事业心、责任感、仪容礼貌和语言表达等各方面现实情况,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招聘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学术成果和组织协调能力,并进行综合评分。
面试时,仍居海外学习或工作博士人员,或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以及因特殊原因无法亲临现场面试人员,经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采取网络视频面试方式,由面试考核小组在现场面试结束后同时进行。
为确保考核招聘人才质量,本次考核招聘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含)。未达合格分数线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
任一招聘岗位已达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及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为该岗位体检考察入围人员。如某一岗位入围人员超1:1比例时,依次按后位入围人员考核评分进行排序,排序优先者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告考核成绩和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入围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统一到海南省海口市内公务员录用体检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所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按招聘岗位从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名单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告。
列入考察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通过查阅档案、外调等方式,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术成果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从符合条件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经考察合格者,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环科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批准同意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纪检部门组织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调查非属实的或不影响聘用的,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22年应届毕业生聘用手续办理时间延至该考生就读毕业时间,最迟延期到2022年12月31日,截至延期最后期限时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各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考核考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和拟聘用公示人员名单等各环节信息,将在每项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发布,其它网站不再发布。
(二)招聘工作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领导下,由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并对招聘工作进行解释。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898-66787711
报名受理电子邮箱:hainanshk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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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面向全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2.2022年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面向全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2022年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面向全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