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澄迈县公办幼儿园员额人员招聘公告
2023年04月03日讯:经澄迈县委县政府同意,2023年澄迈县公办幼儿园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员额人员2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学校 |
2023年员额数招聘计划 |
|||
教师 |
保育员 |
教辅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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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江大拉幼儿园 |
4 |
13 |
1 |
18 |
2 |
老城中心第三幼儿园 |
1 |
10 |
0 |
11 |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岗位任职条件:
1.报考教师、保育员和教辅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于2023年1月1日,即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在我县公办幼儿园工作满两年,且现仍在我县公办幼儿园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可放宽到37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2.报考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或幼师)专业;报考保育员岗位的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报考教辅岗位的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需报名,需提供应届生证明材料;
3.报考教师岗位的必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需承诺于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不予聘用);报考保育员和教辅岗位的必须持有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保育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持有保育员培训合格证书者可以报考,但必须承诺于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保育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否则将不予聘用);
4.报考教师岗位的普通话等级在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保育员和教辅岗位的普通话等级在三级甲等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7.应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及委培、定向生、澄迈县在编人员和尚未入编特岗教师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9:00— 4月14日12:00;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http://hnmrzg.pzhl.net/index.php)。
进入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初审期间,考生自行登录查看资格审查情况,无法按期补齐、修改报名资料等被取消资格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JPG图片扫描件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
2.学历证书;
3.相关资格证书;
4.普通话等级证书;
5.2023年澄迈县公办幼儿园员额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手写签名并贴照片,详见附件1);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二)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4月14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2023年4月14日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4月14日下午17:00准时关闭。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考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应当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打印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笔试考场。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合格分数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入围面试。笔试成绩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五)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人数(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现场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复审材料的,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下一名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八)体检。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岗位情况,按照综合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在同等条件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选: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高学历者优先;3.本县户籍或生源优先。若以上三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由招聘工作组决定选择方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海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的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查,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职数或取消。
(九)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的齐备情况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未能按时提供考核材料、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招聘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如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经报澄迈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被聘用的人员应在应聘岗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及以上方能提出辞职或者调到设置员额数的幼儿园。
四、相关待遇
幼儿园员额人员在公开招聘、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解除聘用等方面统一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员额人员参照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列管理。
五、1.招聘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898-67620580
2.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61-3039039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注: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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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教育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