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澄迈县招才引智活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06月30日讯:为做好我县2023年招才引智活动工作,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2023年全省招才引智活动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19个,具体岗位详见《澄迈县2023年招才引智活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3年6月29日);
3.岗位所需学历(详见岗位表);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目前为我县在编在岗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笔试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供集中委托考试服务。面试工作由澄迈县人社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分别组织命题及开展考务工作。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8:00至2023年7月24日17:00止,共7天,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形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请登录报名网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fdj)。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开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②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③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工作经验证明,证明应为所在单位出具;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⑤其它市县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100-500KB)。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开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期间,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概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报名时间截止后,考试招聘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按规定以1:3的比例确定),应当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取消招聘职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前,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如不在指定时间前进行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信息提交后,随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及时重报,如不在指定时间前进行信息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改报时间结束后,随时积极关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关于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等)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和内容:笔试将于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举行: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两个科目笔试连续举行,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6)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7)面试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入围面试。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本人页);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在学信网打印需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报名平台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
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证明;
⑦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原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9)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录用。
(10)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1)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四)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1.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
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1.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或举报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举报有问题且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不予聘用;对举报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举报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举报的不再受理。公示期间,因举报查实或自愿放弃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报相关单位一致同意并盖章确认聘用人员名单后,通知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服务满5年,方可调离本县。
三、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我县财政全额供养事业人员进行管理发放。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它
招聘专业分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详见附件2)和《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详见附件3),如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具体岗位要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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