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玉树州事业单位招聘78人公告
2021年玉树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1〕45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2021年玉树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8名(其中:定向三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或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6名,定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4名、定向玉树州未就业退役士兵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玉树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分别面向全国、全省、玉树州和本县。
(一)面向全国招聘范围,报考人员不受地域限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二)面向全省招聘范围,需具有本省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本省高校毕业生、本省生源、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和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三)面向玉树州招聘范围,需具有本州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和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玉树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四)面向本县招聘范围,需具有本县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在本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和应由本县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县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五)定向招聘岗位,需在我省、玉树州、本县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岗位(需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六)定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岗位,需具有本省、玉树州、本县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资格的认定以扶贫部门数据核查结果为准。
(七)定向玉树州未就业退役士兵招聘岗位,需具有玉树州户籍的退役士兵(落户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需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现已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玉树州民兵武器装备库管理服务站岗位。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康巴语”口语测试、体能测试(玉树州民兵武器装备库管理服务站岗位)、面试(试讲+专业素养答辩)、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间为2021年4月21日9时—25日18时;修改信息时间:2021年4月21日9时—27日12时;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4月21日9时—27日18时;缴费时间:2021年4月21日9时—28日18时;报名调剂时间:2021年4月30日9时—30日18时。报考人员登陆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工作。每位考生只限报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或改报其它岗位。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初审工作,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由玉树州卫健委负责网上报名初审工作;报考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岗位的由用人单位负责网上报名初审工作;除以上岗位外,对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的由州人社局负责网上报名初审工作。
(三)网上报名结束后,少数民族考生无需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登记。退役士兵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于5月6日9时—5月8日18时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享受政策加分的汉族考生,由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父母一方工作证或退休证原件及诚信承诺书于5月6日9时—5月7日18时到玉树州就业服务局人事考试部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登记。逾期未按照规定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中发现提供虚假加分信息、核实加分不符合要求的或有举报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需参加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分五类: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少数民族语言类、满分150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共两门,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其中报考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科目见岗位计划表。
1.笔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2.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之比低于1:3的,笔试成绩中的“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类)》岗位的考生,笔试时需用藏语言文字作答。其余笔试科目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五、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户口薄、毕业证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报考岗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的可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和同级主管部门在2021年4月27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及相关资料,未能提供或出具书面证明及相关资料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中出现的不合格及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只递补一次)。
(一)玉树州民兵武器装备库管理服务站。除上述要求外,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持退伍证、入伍通知书,相应毕业证书原件和学籍档案。
(二)定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招聘的。除上述要求外,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携带《青海省扶贫户精准管理手册》复印件和当地扶贫开发局出具的建档立卡扶贫户证明原件及所在乡(镇)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原件。
(三)定向招聘岗位的。除上述要求外,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服务期满的证书原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
(四)报考者必须对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经查实,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六、“康巴语”口语测试时间及地点
报考此次需懂“康巴语”的岗位,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康巴语”口语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未参加测试的,视为自愿放弃。主要测试考生“康巴语”口语是否标准并能否与考官进行正常交流。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玉树州政府网”。
七、体能测试时间、内容及地点
报考玉树州民兵武器装备库管理服务站岗位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且政审合格后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工作在人社及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由玉树军分区负责组织实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未参加测试的视为自愿放弃。测试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八、面试时间及方式
(一)进入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对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方式,面试分值为100分。报考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岗位的考生,面试具体要求,以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面试采取试讲+专业素养答辩方式进行(试讲占面试成绩的90%、专业素养答辩面试成绩占10%);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或录像,并邀请纪检人员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面试时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九、体检、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玉树州政府网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到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应聘人员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它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递补。体检费按医院规定收取,自行体检者无效。若体检的应聘人员已怀孕,可待应聘人员孕期结束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政审)时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聘用资格,并向有关部门报备;对报考玉树州民兵武器装备库管理服务站岗位的考生,除上述考察(政审)外,还需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进行其它项目的审查,具体审查工作由玉树军分区和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十、公示
经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康巴语”口语测试、体能测试、面试(试讲+专业素养答辩)、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玉树州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人社部门与相关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核实后,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名额空缺的,则从达到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由州人社局和州委编办办理聘用手续,填写《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严格实行聘用制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不得流动,在试用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年限的,用人单位应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二)对报考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聘用后2年内必须取得中等职业教师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身体健康,具备适应高海拔艰苦地区工作的身体素质;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能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四)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五)总成绩并列的。若遇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优先招聘“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和退役士兵”,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
(六)年龄条件: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35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对报考县、乡其它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0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对报考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岗位的医院临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5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八)笔试加分,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报考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父母有一方在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经验证后在笔试成绩中按以下规定加分:其中报考州级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以上的加3分;报考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不报考定向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各项加累计不超过5分。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九)学历和专业的认定。1.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2.现场资格审查时,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直接到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学历认证,无法提供或完成认证的取消其资格。3.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须持有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4、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视为不合格学历。
(十)职业资格准入条件。医生岗位未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护理岗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考生,应当具备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护士执业资格的条件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7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以招聘岗位计划中所需资格条件为准。
(十一)“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我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并在报名前仍在岗(中间无间断)的非在编人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临聘人员”身份证明须按统一的格式(见附表)填写完整,并到用人单位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否则不能按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报名。考生提供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临聘证明”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按时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招聘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是指在2014年以来被纳入全国精准识别管理的贫困家庭及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
(十三)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十四)回避制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三、相关要求
(一)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玉树州政府网(www.qhys.gov.cn)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及时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要求。
(二)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提前做好相关防疫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试。不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此次事业单位招聘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各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的培训活动,不指定或编印相关招聘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考生及家长切勿上当受骗。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是全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的官方网站,请广大考生注意识别,因访问其他网站(微博、微信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976—8826922
玉树州就业服务局人事考试部: 0976—8831377
玉树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0976—8832150
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 0976—8827170
附件1.《2021年玉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