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德州乐陵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院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2022年05月10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层次科研人才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现产业振兴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乐陵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院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和范围
(一)引进数量
共计3人,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引进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
2、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据《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德人社发〔2018〕48号),通过双向选择,直接列为考察人选,不占本次引进计划。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5月1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于考察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5、乐陵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管理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1日9:00—5月15日16:00
报名人员可登录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下载公告附件《2022年乐陵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院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将报名表电子版(表内带照片)连同需提供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lsrsjrcsc@dz.shandong.cn。
报名须提交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报名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向招聘部门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部门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5月18日
面试采用网上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另行发布。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过程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列乐陵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院高层次人才专用编制,享受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待遇,服务期为3年(最长不超过6年),服务期间须到校企共建合作企业(乐陵希森马铃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从事科研服务相关工作。服务期满后,用人企业和高层次人才进行双向选择,留在企业的,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取消事业单位人员相应待遇;回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任何单位(包括院校、科研机构、党校、行政学院)和个人编写有关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的培训班。
(二)考生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考生在整个引进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主管部门变更联系电话。
(三)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0534-6990122
附件:
1、2022年乐陵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院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
2、2022年乐陵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院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
中共乐陵市委组织部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