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德州禹城市高新城乡建设开发投融资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06月01日讯:禹城市高新城乡建设开发投融资有限公司(简称:高新投)是经禹城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2亿元,涉及国有物业、人力资源、保安公司、贸易公司、项目管理、殡仪服务、企业孵化、园林广告、房产交易、工程施工建筑、体育发展等业务板块。公司致力于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运营、园区物业服务、产业基金设立运营、国有资本运营、禹城市战略主导产业投资等领域。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优化人才结构,提高经营能力,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优秀人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必要的工作经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7日以后出生)。
(五)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可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6月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开除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4、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确定后不得更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7日-6月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禹城市人力资源市场(富华街6号)
考生报名时如实填写《2023年禹城市高新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应聘高新投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签名摁手印。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登记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仅限申请1个职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市人社局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考生报名时除需提交《禹城市高新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高新投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并按手印)外,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向禹城市人社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5、笔试费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为避免计划浪费,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岗位或专业要求相近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岗位。调整岗位情况将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告。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100分)
1、笔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将提前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
3、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4、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会及时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市人社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因弃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
(二)面试(100分)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岗位匹配等方面的素质能力。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3、面试费每人70元。
四、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二)面试结束后,考生考试总成绩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
(三)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有重分者,按笔试成绩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重要档案材料缺失,对档案经历无法解释说明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五、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以后,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合格人员由高新投公司发放《禹城市高新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禹城市高新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试用期满后根据绩效考核,工资参照禹城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提供在职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实行合同管理。
七、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禹城市高新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并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534-7365928
附件:
1、2023年禹城市高新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23年禹城市高新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