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招聘高素质专业人才公告
2022年11月15日讯:为充分发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高新区)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主阵地、主引擎”作用,实现市委对高新区“眼睛向外拉高标杆、重整行装再出发”的任务要求,锚定“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总体目标,进一步增强内生动力,充实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体系高素质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高新区各部门(园区)聘任体系主办岗位,分为Ⅰ、Ⅱ两类,共计划招聘40人。其中,Ⅰ类岗位21个,计划招聘23人,主要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或世界前200名高校的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Ⅱ类岗位17个,计划招聘17人,主要面向国家承认的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高新区现有聘任体系内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心健康,肢体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专业知识;
4.应聘Ⅰ类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或世界前200名高校的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以大学学历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以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5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应聘Ⅱ类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6.有关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均应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不包括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的;
(4)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尚在试用期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违规辞去公职未满5年的;
(7)应聘岗位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
(8)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9)其他不适宜担任拟聘任岗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及报名方式
招聘人数、具体岗位、应聘资格等由招聘单位负责编制。应聘人员可通过招聘信息发布平台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查询(详见附件1)。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查询。此次招聘按照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公告及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5日10:00—11月21日16:00。
2.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电子照片(JPG,JPEG或GIF,不大于200KB)。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可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期间同步上传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4)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济南高新区管委会2022年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2),所提交的应聘申请资料应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15日11:00—11月21日17:00。
报名期间将指定专人对应聘人员所提交资料信息及时进行查验审核,确定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资料后,可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聘人员,须在限定时间节点前补充完善相关信息资料后再次提交审核,规定时间内未能再次提交的,视为初审不通过,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个人报名时预留邮箱查收笔试准考证有关信息,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2022年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2)。应聘人员笔试准考证需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笔试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以邮件、短信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要测试与岗位履职相关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阶段。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笔试形式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五)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入围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应提供与岗位要求及个人应聘信息相一致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2022年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2)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上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和在线测评
1.确定面试名单。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确定现有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为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主要围绕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个性特征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试问答。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对面试入围人员,将组织进行在线测评。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线测评相关要求以短信或邮件形式告知。
(七)面谈
面谈主要了解有关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根据应聘人员个人成绩排名,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谈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谈人员名单,若岗位竞争比例不足1:3的,现有应聘人员均确定为面谈人员。面谈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实施,经面谈小组综合评议,认为招聘岗位无适合人选的,该岗位可以空缺。个人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比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个人成绩均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个人成绩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谈人员。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情形时,个人成绩相同者同时确定为面谈人员。面谈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高新区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查询。
面谈时间、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另行告知。
(八)体检
根据面谈结果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除特殊情况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体检合格人员放弃招聘资格的,需提供个人书面说明。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应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谈话等方法进行。考察过程中发现应聘条件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
(十)公示及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和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高新区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要求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或获得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研究生学历但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定为十二级主办;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学位的,定为十一级主办;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定为十级主办。工作岗位分布在高新区四大片区。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应聘、聘任资格;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2.高新区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报名等情况,增加、核减、调整或取消个别岗位的招聘计划,对招聘有最终解释权。
3.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出现空缺的岗位。可在该岗位面谈适合人选中进行补录。无适合人选的岗位或招聘单位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岗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岗位及相关事宜,通过高新区网站发布。符合补充录用岗位要求的2022年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专业人才笔试合格的人员均可报名。
4.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与医院直接结算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除指定网站发布的岗位需求信息外,不招聘其他人员,也不在济南市以外地点安排其他招聘工作。
5.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6.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531-83532929转678、672、861(工作日9:00-17:30)
2.监督电话:
0531-88871010(工作日9:00-17:30)
0531-88871122(工作日9: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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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管委会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