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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4-18 19:37:45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4月18日讯: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省中医院是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连续三年在全国公立中医院绩效考核中位列A+等级,位居山东省首位,2020年度位列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第6名。

  医院始建于1955年7月,为全国最早成立的省级中医医院之一,首任院长刘惠民。经过近70年的发展,医院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是全国示范中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单位、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中医药考试工作基地、首批全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相继成为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全国人文爱心医院,全国“患者、医务人员双满意”优秀医院。

  医院现有趵突泉、千佛山两个院区。占地面积187亩,总建筑面积32.5万平方米,现开放床位2148张,年门诊量260万人次,年出院病人6.5万人次。现有职工3300余人,高级职称670人。国医大师1人、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1人,全国名中医5人,岐黄学者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5人,泰山学者岗位15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1个,国家区域中医诊疗中心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3个。多年来,医院秉承“忠诚勤劳有自信,实干执着善创新,低调务实敢担当,强韧果敢有情怀”的精神,遵循“乐群敬业,厚德怀仁”的院训,围绕“中医特色突出、现代技术卓越、综合实力雄厚,服务品质优良”的战略目标,打造形成了特色彰显的专科集群、门类齐全的学科体系、实力雄厚的人才队伍和国内先进的医疗、教学、科研平台,在百姓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中享有盛誉。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满足医院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强医院学科建设,切实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医院启动“十四五千名人才引育计划”,现面向社会广纳贤才,诚邀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的通知》(鲁编〔2022〕29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20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4月24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4月24日;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资格证等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其他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中医药大学(https://www.sdutcm.edu.cn/)、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s://www.sdzydfy.com)等渠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24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平台(http://bm.cptae.com/tip/),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4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4月24日11:00—4月27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医院官网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招聘无需缴纳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3年5月11日9:00—5月13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根据我院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同,本次笔试分为医疗类、护理类、综合类,各类均考一科。医疗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医院官网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六)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座谈、科室试用、查阅档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于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等工作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院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951199

  邮箱:sdszyyzp@126.com

  医院官网:http://www.sdzydfy.com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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