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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5 07:39:04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5月05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济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济南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五)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六)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A类和D类,A类为教师初级岗位,D类为教育综合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4人。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度济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5月14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5月12日11:00—5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5月12日11:00—5月15日17:00

  (二)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名人员登录济南市妇联官方网站(http://www.jnwomen.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三)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并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

  (四)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人员须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可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报名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5月15日17:00前,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接收邮箱为sfezxrs@jn.shandong.cn(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件以“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命名。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六)打印相关材料。缴费成功人员下载打印《济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3年5月25日9:00-5月28日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根据岗位不同分为教师初级(A类)和教育综合(D类)两大类。

  1.教师初级类(A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

  2.教育综合类(D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常识等内容)。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5月28日进行,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均当场评判、当场宣布成绩。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仪容仪表、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和专业要求分类进行。具体形式及注意事项在报名网站公布。

  按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对考试总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

  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材料到指定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和岗位要求,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妇联官方网站(http://www.jnwomen.com)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同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传染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1-82030687。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1-51709513。

  附件:2023年度济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济南市妇联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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