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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招聘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管理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4 17:14:38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12月04日讯:为进一步强化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基层执法中队和生态环境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管理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起步区街道综合执法辅助岗及区级生态环境管理辅助岗,总计招聘2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公开招聘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管理辅助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志愿从事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较强的服务意识,服从分配,吃苦耐劳,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和现代办公设备开展工作;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须在2023年12月前取得);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形象气质佳,夏季衣物无遮盖处无纹身(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汇总表》)。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7.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5日9:00—12月8日16:00

  报名、查询网址:http://jnxxq.jinan.gov.cn/kspt/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岗位,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保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12月5日11:00—12月9日16: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三)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初审未通过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如需完善补充报名信息,请在报名时间段内填报并提交,过期未提交者视为弃权。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规定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请于2023年12月13日9:00—12月16日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表》《同意报考证明》和《诚信承诺书》(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方法。笔试为综合类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拟于2023年12月16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在“鹊华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②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诚信承诺书》;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证明;④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⑤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⑥无犯罪记录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面试前一天17点之后弃权的,相应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等。

  3.确定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70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范围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名单在“鹊华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不予录用;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审。

  对因弃权和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鹊华先锋”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公示期满30天后,除法定事由和不可抗力外,仍无法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人员管理和待遇

  1.本次招聘的辅助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新录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在职人员被录用的,入职前须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3.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包括基本报酬、绩效奖励、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4.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自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5.根据工作需要,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定期在全区各街道之间进行轮岗,应聘人员需服从轮岗安排。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有关重大事项在“鹊华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保持联络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起步区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告未尽事宜由起步区综合执法部、起步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59517200、59517211(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技术电话:0531-88873753(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附件:2023年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综合执法部、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分局辅助人员公开招考计划表.pdf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综合执法部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分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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