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聊城临清市招聘征集部分高校毕业生入伍公告
2023年07月05日讯:为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提高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的综合素质,适应新时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根据临清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征集部分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的通知》(临办字〔2023〕16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数量
结合本年度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数和我市征兵工作实际,列出26个全额事业编制进人名额(普通事业编制9个,教师事业编制17个),用于招聘征集部分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
二、招聘征集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征集范围。1、户籍在临清市辖区内。2、取得国家承认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毕业生(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3、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4、教师事业编制应具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征集条件。1、政治条件按照军队征兵政治考核规定标准执行,2、体格条件按照按国家和军队最新征兵体检标准规定执行。
三、征集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7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临清市人武部征兵服务站(市人武部大门口北侧)。
(三)资格审查。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1、报名时,需提交《临清市招聘征集部分高校毕业生入伍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3张)。2、报考教师编制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3、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办理报名;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执行招聘征集政策,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征集工作的全过程。认真审查招聘征集人员报名信息,确保资格审查工作公正、公平。
(四)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笔试和体能,均采用百分制。笔试主要考查公共基础知识,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能主要考查1000米跑(计分标准见附件3),由市征兵办公室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按考试成绩的80%计入总成绩,体能按考试成绩的20%计入总成绩,区分教师事业编制和普通事业编制,以总成绩确定最终排名顺序。
(五)体检与政考。体格检查与政治考核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体检政考时间及标准与2023年秋季征兵同时组织,标准相同。
(六)公示。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按测试总成绩(普通事业编制取前9名,教师事业编制取前17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确定人选。公示结束无异议,按总成绩排序定编,普通事业编制取前9名,教师事业编制取前17名。
(八)办理手续。对于符合参军入伍条件人员,由市征兵办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并将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送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备案。
(九)递补。在体检、政考、公示、役前教育训练等阶段中,经审查符合入伍条件但不足招聘名额时,区分教师事业编制和普通事业编制,按测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当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进行排序;当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时,将适时组织800米跑体能复试,以复试成绩排序。
四、有关待遇
(一)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间享受我市义务兵优抚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教师事业编制不计算为教龄)。
(二)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2年正常退役后,1个月内持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分别到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市征兵办统一将符合条件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名单提交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集中办理入编、选岗、聘用手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役后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向市委机构编制部门出具情况说明,不再进行安置:
1.服役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2.退伍后1个月内未到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的;
3.未服满义务兵役期、服满义务兵役期后仍自愿在部队服现役的。
4.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安置的。
五、其他
(一)本公告由临清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征集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临清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0635-8375936
附件:1、临清市2023年招聘征集部分高校毕业生入伍人员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临清市2023年招聘征集部分高校毕业生入伍1000米跑考核计分标准
临清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