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岛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题 253名 2月21日起报名
《2023年青岛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53人)》已于2023年2月16日发布,为帮助考生了解考试详情,事业单位招聘网把2023年青岛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进行了汇总供大家参考。
2023年青岛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 |
2023年青岛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 |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点击查看:2023年青岛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费:每人每科40元 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可在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
2023年青岛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载 |
本次青岛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3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3年青岛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
2023年青岛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的定向招聘岗位。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补交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
2023年青岛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 |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
2023年青岛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内容: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3、考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4、面试注意事项: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