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招聘6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3-15 17:17:44 来源:人才引进网
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为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社会公益一类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重要理论研究,提出具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报告;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结构、地区布局、财政金融等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前瞻性政策思路和对策建议;承担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建设,组织开展对省内重大政策及实施效果的解读和评估等;发挥联系学术理论界专家学者的纽带和桥梁作用,收集国内外有关经济信息,提供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就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重大问题进行合作研究;编辑、出版、发行经济期刊。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2024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sdfgw.gov.cn)和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网站(http://www.sdshgy.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sdhgyrs@163.com。
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报名材料包括:(1)个人简历(需将个人科研成果填写清楚,并附相关文献资料页);(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24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未如期取得,本人承担相应后果。资格审查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请发送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人员按照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陈述答辩方式进行。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表现,独立进行评判、打分。按照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省宏观院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其成员由院有关领导、人事、纪检等部门组成。
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享受省宏观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623459
监督电话:0531-8262346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