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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日照市中医医院招聘工作人员68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3-09-07 13:16:28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日照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日照市中医医院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日照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应为1992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应聘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7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应聘岗位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应为1982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应聘岗位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为1977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应聘岗位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应为1972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6.《2023年日照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所列学历学位均为最低要求;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2023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按照规定结果合格的可进行报考。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
 
  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9月18日为截止日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对完成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报考的规定,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9:00—9月20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提报的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通过日照市中医医院官网-党群工作-人事专栏-人才招聘模块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报名网址:http://221.2.59.117:9988/zp.html#/。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提交的相关材料按照下列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的《应聘诚信承诺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或用人单位出具;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的证明;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在报名阶段需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3年9月18日11:00—9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9月18日12:00—9月21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工作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邮箱告知应聘人员。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工作时间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按照资格审查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根据岗位要求分别采取面试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专业进行面试,主要考察从事本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等。各岗位具体考试形式详见附件1。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和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具体如下:
 
  (一)采用“面试”方式的岗位。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二)采用“先面试后笔试”方式的岗位。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按照招聘岗位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3类科目分别命题。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及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问题的,在问题查清和处理到位之前,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633-8290338 8290519
 
  附件1:2023年日照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应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docx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docx
 
  日照市中医医院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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