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烟台海阳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
2022年10月12日讯: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作,具有为居民群众服务的精神,作风正派,不参与各类邪教组织;
2、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1981年10月18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技术、中药学、药学、针灸推拿、预防医学等医学相关专业。护理专业要求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临床医学专业要求取得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2022年应届生除外)。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已就业的人员,须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不得报考;
6、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8日—10月2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须将《应聘人员岗位报名表》电子版及第3条规定的各项资料扫描件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发送至邮箱:hywsrsk@yt.shandong.cn,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命名为“所学专业+姓名+电话”;
3.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岗位报名表》(见附件1),内附电子版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2)身份证扫描件;
(3)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信息页扫描件;
(4)学历证书、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扫描件;
(5)《承诺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经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符合考试条件人员名单。审查结果以邮件的形式反馈到考生个人邮箱(默认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审核部门。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报名人数达不到1:1.3取消笔试,直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测试成绩。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4)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二)面试:
(1)面试内容: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应急应变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其中护理岗位另加技能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三)成绩核算: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其中护理专业面试采用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计算总成绩,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以下顺序排序:中共党员、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本科生、专科生,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笔试加试。采取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
四、体检与政审
1、体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体检标准参照事业编招考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考选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考选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分数依次等额递补。
2、政审。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因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取其它单位放弃录用等情况出现人员空缺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对考察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到岗,岗位确定后,由劳务派遣单位海阳市瑞诚就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原市就业培训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新聘用派遣人员月工资不低于海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保险待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各附件,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招录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535-3107605、0535-3107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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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瑞诚就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