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烟台市芝罘区从社区优秀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10月18日讯:为进一步拓宽社区干部晋升渠道,激发广大社区干部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7〕39号)等规定,芝罘区拟从社区优秀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从社区优秀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1.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截至2022年10月30日,连续任职社区、居民区党组织书记满2届,且目前仍在岗的芝罘区社区党组织书记。
3.截至2022年10月30日,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0月31日(含)之后出生。
4.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上文化程度。
5.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任职期间本社区、居民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负主要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条件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所在街道报名;
2.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登记表》《承诺书》,以下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任书记期间社区(居民区)及个人获得的荣誉奖励。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11月1日。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街道党工委按招聘条件对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填写《情况统计表》《推荐书》《廉洁自律证明》,连同个人报名材料集中报区人社局复审。
审查时间:2022年11月2日—11月3日。
(三)报名公示
对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分别在政府网站、所在街道、社区进行公示,公示3天。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科目为综合写作一科,主要考察社区工作相关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等方面素质能力。笔试结束后,对笔试成绩超过合格线的人员,根据笔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芝罘区政府网站(/)查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参加招聘人员履行社区职责、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奖励加分
奖励加分按以下标准计算,最高分15分:
1.荣誉:任书记期间,社区(居民区)或个人获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加4分,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加2分,市委、市政府或省直部门表彰加1分,区委、区政府或市直部门表彰加0.5分。同一单位授予的同一种荣誉按以下标准计算:区级2次计0.8分,3次及以上计1分;市级2次计1.5分,3次及以上计2分;省级2次及以上计3分。
2.任书记时间:任书记时间满6年后,再每满1年加0.2分。
3.任书记期间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高级别计算,不重复加分):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区级加0.5分。
街道对参加招聘人员加分项目进行初步审核,报区人社局审核认定,参加招聘人员对最终认定的加分信息进行签字确认。确认后,不再接受任何加分申请。
(六)确定入围人选
汇总考试总成绩和奖励加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奖励加分的顺序进行排序。上述各项成绩仍相同的,增加招聘名额。考试总成绩、奖励加分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芝罘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七)考察
参照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号)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一贯表现、群众口碑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征求纪检、检察等部门意见。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主管机关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八)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体检医院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主,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在考察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政府网站、所在街道、社区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造成空缺的,在考察范围内依次等额递补。
(十)聘用
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编制落相关街道。受聘人员原则上继续在社区工作,确需轮岗交流的,一般应继续在社区工作不少于3年。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聘人员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3)、《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4),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受疫情影响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时间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根据省市防控最新规定执行,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持通讯设备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取消本次聘用(考试)资格。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公告由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225558
监督电话:0535—6225710
通讯地址: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30号,邮编26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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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