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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烟台市海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发布时间:2023-03-24 19:42:27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3月24日讯:一、招聘单位

  海阳市人民医院、海阳市中医医院、海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具备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2年3月20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确定并由招聘主管机关公布审核通过的专业(含认定的相近专业),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3月2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依据住培专业报考的应于2023年12月底前取得住培证书,未取得的予以解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6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填报《2023年海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到各招聘单位邮箱(邮件名称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未发送《报名登记表》而以其他形式材料报名的均无效。邮件发送后2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邮件是否已查收(海阳市人民医院报名邮箱:syyrlzy@126.com,电话:0535-3225220、0535-3225225;海阳市中医医院报名邮箱:zyrlzy66@126.com,电话:0535-3109691;海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名邮箱:hycdc@yt.shandong.cn,电话:0535-3222035)。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邮件的形式反馈到应聘人员个人邮箱(默认发送《报名登记表》的邮箱),并向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发送微信群二维码。

  2.现场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将根据各大院校组织的校园招聘,对参加校园招聘的人员实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根据各招聘单位行程,就近到招聘现场提交《2023年海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招聘行程信息将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海阳市人民医院网址:http://www.hysrmyy.com.cn;海阳市中医医院网址:https://www.hyzyyy.cn;海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海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场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提供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并现场反馈初审结果。

  初审通过人员扫描二维码添加微信群,进群后请及时更改群昵称为“真实姓名+报考岗位”,务必应聘人员本人添加微信群,后续招聘工作的相关事宜,将同步在微信群内通知。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通过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照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个别急需紧缺专业、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四、资格审查

  (一)采取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均须在指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微信群),将所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3)扫描成彩色PDF格式(一寸照片电子版即可),按要求顺序编号排列后,打包压缩以“资格审查—报考岗位+姓名”文件命名,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邮件发送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资格审查邮件是否已查收。

  (二)网上资格审查中需要补充材料的,考生须在3日内提交所缺材料。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对于材料存疑的,必要时,会通知考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或视频连线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结果将以邮件的形式反馈到应聘人员个人邮箱(默认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并向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放电子版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对外发布(本次招聘进入考试范围人员不收取费用)。

  (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6式样提供,因故不能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体检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及进行资格审查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五)考生在报名时符合应聘条件,但在招聘过程中,自身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如实报告情况,并停止应聘行为,招聘机关不再将其列入面试、考察、体检和拟聘用人选。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五、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如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次序。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海阳市政府网站)。

  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证书后方可办理备案、入职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在海阳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相关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当地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新进入海阳市人民医院、海阳市中医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八、有关待遇

  按照《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符合人才引进政策有关规定的,享受相关待遇保障。

  (一)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双一流”和全球TOP200(QS)高校学士本科生、35周岁以下其他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3.6万元、2.4万元、1.2万元、0.6万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

  (二)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并在烟台市新购商品住房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双一流”和全球TOP200(QS)高校学士本科生、35周岁以下其他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全球TOP200(QS)海外高校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各级财政资助公费出国留学生),除享受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外,再分别给予15万元、6万元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

  其他人才引进相关待遇请查看《岗位需求表》,或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九、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海阳市政府网站和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招聘简章及公告公示信息在海阳市政府网站首页“海阳市公开考选”栏目予以公布。校园招聘行程等其他信息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海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海阳市人民医院网址:http://www.hysrmyy.com.cn;

  邮箱:syyrlzy@126.com;

  咨询电话:0535-3225220、0535-3225225。

  海阳市中医医院网址:https://www.hyzyyy.cn;

  邮箱:zyrlzy66@126.com;

  咨询电话:0535-3109691。

  海阳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海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邮箱:hycdc@yt.shandong.cn

  咨询电话:0535-3222035。

  海阳市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35-3107605;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5-3222019;

  海阳市政府网址:http://www.haiyang.gov.cn。

  附件:

  附件1:2023年海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3年海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

  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住院规培合格承诺书.docx

  附件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7:体检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承诺书.docx

  附件8: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承诺书.doc

  附件9:研究方向证明.doc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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