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8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3-26 10:35:28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4年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2024年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8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8日11:00-4月1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在福山区政府网站查询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1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通过(附件1)查询咨询电话。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8日11:00—4月11日16:00
审核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福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ytfushan.gov.cn/)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个别急需紧缺专业、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在福山区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岗位网上初审通过人数较多的,由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决定是否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范围。初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通过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包含递补情况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福山区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福山区政府网站)。
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福山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福山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5-6356280,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1
监督电话:0535-6995380
招聘报名、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福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ytfushan.gov.cn/)
中共烟台市福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