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第三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2022年10月09日讯: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3年,历经69年栉风沐雨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急诊急救、科研教学、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社区卫生服务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医院现拥有新院区、老院区2个院区,总占地面积96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000张。
医院环境优美、设施完善、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生殖医学中心、中医儿科为省级重点学科,新生儿科、妇产科为市级重点学科。在小儿急危重症监护治疗与生命支持、孕产妇急危重症救治、妇科肿瘤与妇科微创、辅助生殖与不孕不育症规范性诊治方面已达到省内一流、国内先进水平。医院是美国太平洋医疗中心范渊达院士助产新模式示范基地、美国“无痛分娩中国行”无痛分娩培训基地、全国流产后关爱(PAC)优质服务医院、全国爱婴医院、母婴友好医院、山东省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诊治中心、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技术合作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儿童医院技术合作医院、北京安贞医院先天性心脏病三级防治基地、山东省重症围产期平台枣庄分中心、潍坊医学院教学医院和济宁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
现根据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诚邀医学人才,共谋医院发展。为顺利完成枣庄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人员),不得作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
市内企业、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等需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至2022年10月8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三、报名时间、要求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8日9:00-10月30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2年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本科及研究生)、学位证(本科及研究生)、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研究生研究方向证明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资料(相关证明材料日期截至2022年10月30日);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zzfyzp@163.com(邮件名称主题格式为“报考岗位+学位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姓名”)。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本市已离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应聘的,须在报名时出具原单位离职相关材料;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在报名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名本人负责。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名人员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一)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0月8日11:00-10月31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审查结果,并以电话或邮箱形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查结果。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审查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包括各个学历层次);
(3)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在校或工作其间荣誉证书、进修证书等;
(6)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证明;
(8)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2年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2022年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2022年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急需紧缺人才疫情防控承诺书》;
(9)本市已离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应聘的,出具原单位离职相关材料;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医院工作和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五、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专业技能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专业技术能力、应变表达能力等。技能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最终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组织考察。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人选,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山东电子健康码”绿色标识二维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体温检测进入考场,设立疫情隔离点,测试全过程按要求佩戴口罩。应聘人员中从枣庄市外返枣需按疫情防控要求报备,瞒报、不报的,视情况给予取消引进资格。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和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同时在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官网、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其他
(一)本次专业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在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疫情防控需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须持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山东电子健康码”绿色标识二维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体温检测进入考场,设立疫情隔离点,测试全过程按要求佩戴口罩。应聘人员中从枣庄市外返枣需按疫情防控要求报备,瞒报、不报的,视情况给予取消引进资格。
九、联系方式
新院区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路与复元三路交叉口向南1200米
老院区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东路25号
电话:0632-3699016
邮箱:zzfyzp@163.com
网址: https://www.zzsfybjy.com/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