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江苏 | 浙江 | 四川 | 福建 | 河北 | 湖南 | 内蒙古 | 甘肃 | 山东 | 贵州 | 海南 | 新疆
招聘 吉林 | 辽宁 | 江西 | 河南 | 广西 | 重庆 | 云南 | 青海 | 黑龙江 | 宁夏 | 陕西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山西  
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 > 全上海
各区县导航: 全上海 黄浦区 徐汇区 长宁区 静安区 普陀区 闸北区 虹口区 杨浦区 闵行区 宝山区 嘉定区 金山区 松江区 青浦区 奉贤区 崇明县 浦东新区  

2023年上海科学院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8 10:52:25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9月08日讯:上海科学院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组织各方科研力量的“科研总部”,主要承担围绕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产业的创新需求,协调开展“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面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水平科技创新服务,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等业务工作。目前,上海科学院已初步建立“总部创新主体”、“没有围墙”的集团化发展的科研联合体特点的总体框架和管理体系。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说明及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文化程度与资格条件;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紧缺急需的人员可不受一年居住证条件限制。

  (二)岗位说明及具体条件

  详见:202309上海科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说明.xlsx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照片、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AST_ZRC@163.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须为原件扫描pdf格式并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截止时间为: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起15个自然日截止(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次发布时间为起算时间)。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2、笔试

  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者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笔试主要结合实际需求,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数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笔试照常进行)。

  3、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达不到上述面试比例,面试照常进行)。面试突出考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体现对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等基本要素的考察,结合岗位职责和要求,强化对岗位匹配性的考察。

  4、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按总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拟聘人员向组织人事部门提交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5、考察

  由上海科学院组织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和诚信记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薪酬、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萍邮箱:SAST_ZRC@163.com

  联系电话:51371673监督电话:23112509

  上海科学院

  2023年09月07日

  下载附件

  附件1:202309上海科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说明.xlsx

  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温馨提示:人才引进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
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容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或原招聘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人才引进网

浙ICP备2021006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