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陵川县崇文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岗位具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身份;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底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相关证书(件)和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七)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八)招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是指考生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
(九)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其中:专业参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本科参照“阳光高考”专业库、研究生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 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卫生部门招聘的应届生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4.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6.招聘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7.陵川县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能报考;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后)。
五、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4月30日,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czf.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登录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czf.gov.cn/)进行报名。
2.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5月7日9:00至2024年5月11日18:00期间登录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名入口,填写《陵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EP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2)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5月11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5月11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5月12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减免考务费用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不需要网上缴费。2024年5月12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可携带相关材料到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6室现场办理考试费减免。过期未申请减免考务费用又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未缴费考生。
申请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5)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
本次招聘的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有人报名即可开考。非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岗位将于5月13日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可以改报,改报工作另行通知。
(6)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规定时间,资格初审结果可于规定时间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7)补报名
应届毕业生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未转入相应岗位的,将其转为一般性岗位。这些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转入(为)一般性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改报,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3.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由于县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岗位的特殊性,此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再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内容及时间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0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笔试对象)。并对进入笔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专业能力测试对象。面试、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分值分别为50分、100分、50分。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专业能力测试)×40%+笔试成绩×60%。笔试成绩和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和方式
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一门;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一门(专技岗位7除外);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专技岗位7与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门。
《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内容为主。
《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医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等内容为主。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以及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为主。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60分为合格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5月25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及资料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czf.gov.cn/)
查询。
2.资格复审
本次资格复审由陵川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请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未要求学位证的除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个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报名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czf.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成绩当天公布。
(1)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评,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专业知识、课改理念和综合能力等项目。具体为:
高中教师岗位以陵川县高中现行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幼儿园教师岗位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幼儿五大领域主题活动教材为准,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2)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与其它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求职动机、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采取结构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时,按以下顺序确定: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2)加入面试时去掉的最高分、最低分,重新计算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体检和考察由陵川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czf.gov.cn/)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涉及教师的可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服务期为五年,服务期内不准参加各类招录招聘考试,不得向县外流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陵川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陵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咨询电话:教育系统岗位:0356-6209469
卫生系统岗位:0356-6203815
其他系统岗位:0356-6202756
报名审核期间:0356-3196033
监督电话:0356-620298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的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陵川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