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校园招聘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8 11:08:26 来源:人才引进网
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9号)等政策规定要求,结合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计划组织实施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能够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岗位对应专业的要求(具体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临床医师岗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执业资格证);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24日至2006年5月24日期间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公费生、定向生、委培生不在本次校园招聘范围内。
2.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4.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6.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上述招聘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山西省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五、聘用人员待遇
(一)本次招聘入编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公积金、职业年金等待遇。
(二)符合晋中市人才补贴政策的人员,可以享受晋中市生活补贴、学费补贴、购买住房补贴、科研经费补贴等人才补贴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不受理他人代报。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5月3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1)山西医科大学(山西太原)
具体地址:山西医科大学迎泽校区图书馆南侧一层招聘室(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56号)
(2)山西中医药大学(山西晋中)
具体地址:山西中医药大学学生食堂入口(山西省高校园区大学街121号)
考生入校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
3.报名及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山西省晋中市部分市直公立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在有效核验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含学位)证明(需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和研究生在读期间学业成绩单、获奖证书、学生干部证书、执业等资格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4. 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晋中市五所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岗位中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2个及2个以上岗位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并提前打印1份《山西省晋中市部分市直公立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提前准备好报名和资格审查应提交的各类材料。
(2)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其中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所填写的执业等资格证应当与报考者取得的资格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完全一致,报名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毕业证书(或学籍备案表、毕业学校出具学历证明)上所载明的专业完全一致。
(3)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具体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参加笔试、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在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sxjz.gov.cn/)、山西医科大学网站(http://sxmu.bysjy.com.cn/)发布,并电话通知考生,请务必保持联系畅通。
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不超过50人的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其考试综合成绩;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50人增加笔试环节,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专业测试》两个部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及职业道德等;《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医疗卫生基础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专业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校园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如出现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未形成竞争的,考生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山西省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有关事宜在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sxjz.gov.cn/)发布,并电话通知考生。
1.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对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个人征信等进行调查核实。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最多递补2次)。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sxj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收社会监督。
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就读高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预计毕业时间,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山西省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将拟聘人选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批复备案,按照规定与拟聘人选先行签订三方协议,待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直接解除聘用。如在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疾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将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到岗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报到者,取消聘用。
七、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工作由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晋中市卫健委纪检监察部门、晋中市人社局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笔试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
政策咨询: 0354- 3532127、2638533
监督电话: 0354- 3533437、263853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重要提醒: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校园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请考生随时关注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sxjz.gov.cn/)、山西医科大学网站(http://sxmu.bysjy.com.cn/)通知,并且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组织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校园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