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汾市大宁县医疗集团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年06月25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医疗集团人才队伍建设,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护理人员,现制定实施方案。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3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大宁县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或取得护士注册资格证(或成绩单)。
(五)2022年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在县人社局、卫体局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采取考试和体检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2022年6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办公室(门诊6层)现场报名。
4、由招聘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2022年大宁县医疗集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5、报名所需有效证件和材料: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档案(或各地人才中心、人才市场存档手续),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曾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审查以最后复审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采取1:1比例开考。考试以笔试(100分)形式进行,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职业道德及护理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考场、考号随机编排。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命题和阅卷:由县医疗集团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笔试结束后如有异常情况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雷同卷甄别。
(三)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具有护士注册证者优先,同等条件下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三甲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医疗集团组织实施。
(四)考察
制定考察方案,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经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aning.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以上各环节形成的缺额给予递补。
四、聘用
1、公示期满,报卫生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用人单位负责填写《2022年大宁县医疗集团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一经聘用,聘期3年,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连续两年考核达不到良好者,取消聘用,聘期满后,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
3、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续
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②招聘前有违法犯罪、隐瞒不报的;
③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拟定月工资2500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5、招聘工作领导组(见官网)
监督机构:大宁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五、未尽事宜由集团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