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临汾市浮山县卫生健康局县级公立医院校园招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8 14:47:55 来源:人才引进网
临汾市浮山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校园招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事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切实提升全县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我县公立医院通过校园招聘的方式补充专业技术人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的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浮山县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各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浮山县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岗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5月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资格条件等相应条件。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县校园招聘领导组进行认定。
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需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
本次校园招聘在县纪委监委、县民政和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浮山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医疗集团具体组织实施。
六、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为网上报名,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工作采取考试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3日。
报名邮箱为:sxsfsxwjj@163.com
2.报名所需资料:
(1)《浮山县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报名表》和一寸照片电子版(和报名表一致)。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浮山县2024年公立医院校园招聘报名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还须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方向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专业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码”。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承诺,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县校园招聘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3.资格审查
浮山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医疗集团根据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本人持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1〕18号)的文件精神,“两个同等对待”人员需提供住培合格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者的报考资格。
4、开考比例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2014〕20号)文件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的有关要求,此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考试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医疗集团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浮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
(2)命题和阅卷:由浮山县卫生健康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内容:卫生政策法规、医疗卫生常识、卫生专业知识等。
考生须按笔试公告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证明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5)笔试结束后,考生及时关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本人成绩。
2、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有人数确定。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放弃面试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仅递补一次)。
面试由浮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允许透漏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应聘资格。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为5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面试专家仅限1人),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面试工作。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对象。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后的成绩排列。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浮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浮山县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有残疾人应聘的,岗位体检条件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和残疾人身体状况确定。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拟聘用对象经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报县编委会予以研究,通过后由县民政和人社、县委编委、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民政和人社部门各一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应聘单位最低连续服务年限为5年。
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咨询及其他事项
1、县校园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0357--6051818、0357—8198850
2、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
联系方式:0357-812686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浮山县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附件3:考试承诺书
浮山县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