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朔州应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0人)
2023年08月11日讯: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应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详见《应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8月10日至2005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2.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考核合格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转为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报考人员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8月10日之前取得。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报考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之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8月10日)为截止日期。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gxian.gov.cn/)发布。参加招聘人员报名结束后请密切关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将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
服务基层岗位:2023年8月14日9:00至8月16日18:00
其他一般性岗位:2023年8月14日9:00至8月20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将会影响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次日至2023年8月20日12: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结果。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8月20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8月21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按报名缴费程序,先进行缴费,然后办理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政策的考生予以退费。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于缴费成功后到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应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开考比例及岗位核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不足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其核减取消的岗位将转入一般性岗位。被核减或取消的岗位,于8月22日开启改报名通道,改报岗位仅限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报考,改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3日17:00,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5.准考证下载打印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通知。
参加笔试时,考生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考生笔试成绩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到合格证书的考生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3),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由团省委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由应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考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公布。
若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如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领导组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水平或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2023年毕业生结合在校期间和毕业后表现进行综合考察。2023年以前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也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环节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领导组会议研究确定后,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障政策。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聘用岗位最低服务年限要达到5年(含试用期)。
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统一组织的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本次公开聘用的相关信息均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三)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349-50227430349-5035245
附件:
应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