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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太原市尖草坪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3名)

发布时间:2022-07-20 16:00:45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7月20日讯: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及“统筹兼顾、保障重点、服务改革、促进发展”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33人。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和“村(社区)干部专门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尖草坪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

  2.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报考人员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及学位证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3.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山西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对于不达比例规定被核减或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将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5.村(社区)干部专门岗位条件:太原市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村(居)委会成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人员)且到2022年7月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先后担任上述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上述职务的不重复计算)。

  对于不达比例规定被核减或取消的“村(社区)干部专门岗位”,将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6.已就业人员报考要求:须征得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考生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规定的服役、试用期、服务期、工作经历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及后续相关事宜通过下列网站发布:

  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rsks.rsj.taiyuan.gov.cn/)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yjcp.gov.cn/)

  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9:00—7月29日17:00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期间进入报名网址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登记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填报,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考生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应当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考生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信息或材料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有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351-4227808。鉴于报名人数可能较多,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一天才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考生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2022年7月25日9﹕00至7月30日17﹕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7月29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7月29日17﹕00至7月30日17﹕00期间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如计划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2年8月2日9﹕00至17﹕00,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8月2日9﹕00至8月3日12﹕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22年8月3日17﹕00前查询。报考岗位被取消,考生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和村(社区)干部专门岗位被取消、招聘名额并入《岗位表》所注明岗位的,报考该岗位人员一同并入所注明的岗位,不再改报。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按报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2年7月31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考生50元考试费用。

  脱贫不稳定户家庭人员、边缘易致贫户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考生,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到太原市尖草坪区人社局办理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享受减免考试费的考生,请于2022年8月8日(工作时间)到尖草坪区人社局人事科(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金桥西街双子楼东楼309)办理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脱贫不稳定户家庭人员、边缘易致贫户家庭人员提供当地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和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8月16日9﹕00—8月20日9﹕00期间登录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考生须在线填写《尖草坪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防疫登记表》,如实申报个人14天内旅居史(涉疫地区、省外)和个人健康状况。

  打印准考证时,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技术咨询电话:0351-4227808。

  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参加笔试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笔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有关证明,三码查验(山西健康码、行程卡和山西场所码)。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技、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道德、乡村振兴战略等。

  笔试成绩可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六)资格复审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考生,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

  (5)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出具

  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人员,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责任部门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教师”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2010年及以后“三支一扶”人员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已取得服务证书的提供服务证书;“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2010年前“三支一扶”人员由团省委审核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由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

  (7)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户口簿、退伍证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8)报考“村(社区)干部专门岗位”人员需提供村(社区)任职、考核情况及任期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上一级党(工)委和县级组织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如递补人员成绩并列,则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如参加笔试的考生中已无递补对象,则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有人员进入面试。

  (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和尖草坪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有关事宜在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是否符合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考生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和尖草坪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

  2.聘用人员应在聘用文件下发后3个月内办理档案转递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的,取消聘用。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招聘聘用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太原市人才补贴政策。

  5.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

  6.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1年试用期),5年之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7.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任职定级和岗位聘用时享受太原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五、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考生以不正当手段(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获取应聘资格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时间):0351-5648165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笔试和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太原人事考试网和尖草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报名时填写的电话畅通,后续如有变更请及时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联系。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它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受延误、影响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尖草坪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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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2年尖草坪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尖草坪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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