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都市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2022年05月31日讯:为加强蒲江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核对校验原件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四)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五)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
6.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现已是蒲江县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9.2022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三、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后按以下程序报名: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资料投递邮箱:1240891617@qq.com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2年5月30日——6月6日
(6月3日至6月5日放假期间暂不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将《2022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模板见附件2)及全套个人证明材料(①有效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处注明:招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并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及地址将通过邮箱或电话或短信通知。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得参加考试。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招聘相关事宜均会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通知。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2022年6月7-8日将资格审查、面试相关要求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后核对校验原件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每位应聘人员原则上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只能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试,其余报考的岗位均为缺考。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考试前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2倍的职位,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核招聘我县其他达到面试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成绩。此次招聘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
(五)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蒲江公众信息网教育局子网站(http://www.pujiang.gov.cn/pjxzf/c120834/Education.shtml)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依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考试总分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因拟体检人员个人放弃而产生的空额,可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pjxzf/c120834/Education.s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招聘资格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蒲江县教育局报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二)拟聘人员如系事业、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提供原单位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蒲江县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五)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电话:中共蒲江县纪委监委派驻蒲江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8551071。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蒲江县教育局解释。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核等相关问题,请拨打蒲江县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28)88551073;(028)88551015。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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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蒲江县教育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