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3 09:30:45 来源:人才引进网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面向区外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成都市青白江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修订版)》(青人才发〔2021〕1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拟2024年第二次面向区外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共19名(详见附件2)。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青白江区中医医院、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青白江区祥福镇公立中心卫生院、青白江区姚渡镇卫生院、青白江区龙王镇卫生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可在医院官网查看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成都市青白江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面向区外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2)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考生系卫生副高级(不含基层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取得医学博士学位人员可放宽职称条件)。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岗位条件。符合《岗位需求表》确定的其他条件。
4.职称条件。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取得医学博士学位的不受工作经历和职称条件限制。
5.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已在青白江区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4年8月12日9:00至9月2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将个人报名需提供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报名人员须将报名资料打包,文件夹名称以“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命名。
1.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集团 报名邮箱cdsqbjqrmyy@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3623060。
2.青白江区中医医院集团 报名邮箱:cdsqbjqzyyy@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89300238。
3.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 报名邮箱:523871575@qq.com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13668150236,028-83308699。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报名表;②本人简历;③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扫描件;④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近一年社保缴费清单等,其中,正高级职称证须单独提供职称评审文件或评审表复印件)原件扫描件;⑤荣誉证书、重要论文以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其他材料的原件扫描件;⑥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局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人员须将报名资料打包,文件夹名称以“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命名。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并时刻关注邮箱信息。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应聘人员造成聘用单位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初审,区卫健局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9月3日-9月4日。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为面试和实践操作两个部分,其中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实践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70%。
本次考核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30%+实践操作成绩×70%
(一)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进入实操环节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其他达到面试比例岗位进入实操环节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成绩。设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80分者不进入实践操作环节。本次面试由相关专业专家及用人单位组成面试考核组,主要测评考生专业知识素养、责任感与进取心,职业沟通、合作能力与解决问题等能力。
(二)实践操作
应聘者根据报考岗位到相应单位进行为期5天的实践操作。实践操作主要考核考生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及技能、实际工作能力、职业道德修养等。实践操作成绩满分为100分,凡实践操作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考核总成绩达到80分以上且符合其他相同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经应聘者、用人单位、区卫健局和区人社局同意,按考生所报岗位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不超过岗位数的情况下,可在相同专业岗位间进行调剂。
六、体检
根据折合后考核总成绩(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考生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实践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实践成绩仍然相同,由招考部门确定其他考核办法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总成绩低于80分不得进入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人员由区卫健局联合用人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凭本人身份证向区卫健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区卫健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卫健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我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区卫健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由本次考核招聘主管单位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按照省、市、区现行相关文件确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我区面向区外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受理部门: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28-60302286)。
十一、激励政策
经正式聘用的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按规定享受青白江区人才政策。
咨询电话: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健康局028-69268060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集团028-83623060
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集团028-89300238
成都市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028-83308699
查询网站: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十二、特别提示
高层次人才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区卫健局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bj.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健康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