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甘孜州招聘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7 13:44:07 来源:人才引进网
关于甘孜州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甘孜州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稳定基层人才队伍十七条措施》等规定,经批准,甘孜州拟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范围
本次考核招聘共16个岗位34名计划,招聘范围均面向全国。其中:州属单位27名、县属单位7名。所有招聘岗位计划均纳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甘孜州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需求信息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招聘范围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截止现场报名当天)。
4.符合《需求信息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有效毕业证所标注的专业名称,应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栏中的专业名称完全相符(毕业证所标注的专业名称后带有括号方向的,括号前的专业名称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相符)。
5.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应聘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尚未转正的试用期人员)。
7.与甘孜州签订了定向培养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一)招聘会名称:甘孜州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场招聘会。
(二)招聘会现场报名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百会堂二楼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三)招聘会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16:00)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资格条件、招聘范围,选择与自身实际相符的一个岗位于招聘会现场报名日当天上午09:00—下午16:00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招聘会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⑴从公告附件栏下载并正反双面打印《甘孜州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3份,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⑵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提供由所读院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所学专业、拟取得的学历、学位和发证时间等)。
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
cn)打印的有效期内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1份;
⑸应聘岗位“其他要求”栏中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中:现场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按下列要求执行:
①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当天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及普通话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2024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当天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能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当天提供由毕业院校教务处开具的本人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合格证明(盖鲜章)原件及普通话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场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按下列要求执行:
①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及普通话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符合免试认定的往届师范生须在现场报名当天提供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拟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考核招聘组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资格条件、招聘范围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考核招聘组负责组织实施。拟于2024年5月28日至29日进行,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考核招聘组负责通知。
1.学历要求研究生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2.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进入综合考核人数超过招聘名额5倍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进入综合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5倍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3.需进行笔试的卫生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教师岗位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考核招聘组根据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面试由考核招聘组确定具体方式并组织实施。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协调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由考核招聘组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甘孜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确定的拟进入体检人员资格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由州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在二级乙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由招聘组负责通知。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一次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体(复)检中有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违规情形的,取消体(复)检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等方法,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据实出具考察材料,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发现有其他问题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决定考察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取消相应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gzzrsks.com.cn/)”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九)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再次审核确认。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供审核材料不齐的均视为审核确认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审批手续,并根据单位隶属关系派遣到州、县(市)部门(单位)报到安排工作。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其中:拟聘用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必须最迟于2024年8月1日向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逾期未参加审核确认或无法提供及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聘用管理
(一)新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新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后须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是五周年。新聘用人员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方可申请办理流(调)动。
七、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九章的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要确保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真实,并保持畅通。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考核招聘组通过电话或短信联系通知,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及违反回避制度的,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考核招聘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0836-2873290
咨询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教科:0836-2833725
附件: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