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元市第十五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2年12月22日讯: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拼经济、搞建设中心大局,聚焦全市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精准招引一批急需紧缺高素质专业人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拟开展广元市第十五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26名,其中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196名、企业公开招聘30名,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已在广元市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均可报名。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本科阶段须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部分企业职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个别特殊的人才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事业单位采用公开考核招聘方式,企业采用公开招聘方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组建招才引智宣讲小组,以“空中宣讲会”形式开展2022年“广纳英才·元来有你”引才月活动。
(一)空中宣讲会
择时开展空中宣讲会。
(二)公开考核招聘
在广元市城区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
1.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18:00。报名网站为广元人才网人才引进报名系统(www.cbrcw.com/Introduction)。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按照网络提示要求使用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报名,真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图片,要求本硕专业一致的同时上传本科毕业生证书及学位证书图片。所有电子照片、图片均要求为jpg格式,200KB以下。
2.资格审查。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通过手机短信发送邀请通知。接到通知的报名人员携带与报名条件相关的证件(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领取准考证参加公开考核。
3.公开考核。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若岗位报名人数过多,则增加笔试环节确定考核对象。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由面试小组不少于2/3的成员表决通过。考核成绩低于70分(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引进。
(三)后续环节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完成后,及时开展考察、调剂、体检、聘用等工作。
1.考察。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广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岗位的匹配情况。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不予引进。市级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通知交纳诚意金。
2.调剂。对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等环节中出现的岗位缺额,根据考生愿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或相近的差额考生中依次调剂。
3.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4.聘用。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广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企业公开招聘
企业招聘岗位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
四、政策待遇
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蜀道英才计划”的三十八条措施》《广元市支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试行)》《广元市市属国有企业人才激励六条措施(试行)》,公开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主要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市本级事业单位
1.安家补助。按照正高级职称15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5万元、副高级职称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万元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5年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协议的,须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并缴纳违约金。
2.岗位补助。在广工作期间,按照正高级职称1500元/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副高级职称8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元/月发放岗位补助,发放期限8年。
3.编制管理。坚持有编占编、无编调编的原则,对暂无空缺编制的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使用“英才编制”,实行计划管理、调剂使用。
4.岗位聘用。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七级、八级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5.其它待遇。市属医院、高校引进人才还可享受用人单位相关待遇。
(二)企业人才
按照正高级职称2000元/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15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985”“211”“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其中“双一流”高校必须是一流学科)800元/月、其他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或高级技师500元/月、技师200元/月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期限5年。市属国企引进人才,按类别发放每月500元—5000元工作补助。
(三)其他政策
引进人才按照《广元市优秀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办法》《广元市优秀人才医疗服务办法》等规定,享受教育、医疗、住房公积金、配偶调动等相关政策待遇。
五、特别提示
(一)人才引进整个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告。因报名人员不主动、填报联系方式不准确、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及时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和管理始终,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责任自负。
(四)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会议、考试管理相关要求,请参加人员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六、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在广元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公告同时在广元组工网(www.gyzzb.gov.cn),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srsj.cngy.gov.cn),广元人事考试网(gypta.e21cn.com),广元人才网(www.cbrcw.com)发布,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9-3263265,咨询电话:0839-331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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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广元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