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乐山市夹江县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募公告
2022年07月16日讯: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和市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乐山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卫发〔2022〕16号),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募可能会调整相关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在夹江新闻网(http://www.jjxinwen.cn)、夹江发布(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招募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募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募对象:
1.四川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离校未就业的四川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四川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4.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
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在招募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报名或招募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招募岗位及职责工作年限
(一)招募数量。本次招募名额共计83名。招募单位、名额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一览表》。
(二)岗位职责。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主要从事协助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医疗应急救治、隔离场所管控、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防治监督、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等工作。校医辅助岗主要负责协助开展中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传染病哨点监测及预防控制等工作。具体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三)工作期限。公卫特别岗服务时间为3年。其中应急岗服务时间为1年,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可申请延期,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
四、招募方式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招募。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1日、22日、25日、2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止。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募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考生现场报名提交的材料,审查是否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3、报名地点:
夹江县卫生健康局二楼202室(夹江县漹城街道邓沟路步行街)。
咨询电话:0833-5686923
4、所需材料:
(1)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夹江县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
(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招募报名表》(附件2)1份(从夹江县新闻网下载并如实填写,贴照片处请贴上本人标准证件照);
(2)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招募的相关印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5.其他要求: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完整错过面试、体检及后续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面试
报考者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综合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相同者,通过加试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及排名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夹江新闻网、夹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
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心理适应能力、职业认知度等。
(三)调剂。面试工作结束后部分岗位未完成招募计划的,在超出招募计划的岗位中将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且同意调剂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全县其他医疗卫生岗。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夹江新闻网、夹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向夹江县卫健局提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已安排当日当场复检的除外)。
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招募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录用。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该岗位仅有1人参加面试且体检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本次招募只递补1次。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募人选,在夹江新闻网、夹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间,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本环节不再递补。
(六)选岗和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按照拟招募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岗。如果拟招募人数不足发布的岗位数,需选岗的岗位按比例留出空岗数再进行选岗。拟招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卫健局完成选岗,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招募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于2022年9月1日正式上岗,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参照“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人员,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县、乡事业单位。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各市(州)统筹指导下,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我省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乡镇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8.其他。服务期限为1年的应急岗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的支持政策,按照《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管理考核
招募人员日常管理以服务单位为主,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服务单位组织实施,期满考核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考核结果作为项目人员享受服务期满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中,对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开、透明。
九、疫情防控
本次招募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考生面试时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请全程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考生进入面试现场时,应当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
3.面试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内,除高、中风险区外的其他地方)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①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通信行程卡异常的考生;②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③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的考生;④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⑤前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⑥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当天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注:高、中风险区具体名单可通过“天府健康通”微信小程序查询。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乐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造成无法正常参加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特别提示
招募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夹江县卫健局在夹江新闻网、夹江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监督电话:
夹江县纪委监委:0833—5662377
咨询电话:
夹江县县卫生健康局:0833-5686923
夹江县县教育局:0833-566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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