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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乐山市沙湾区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9 15:48:01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4月19日讯: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的范围、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核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乐山市沙湾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征得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发至邮箱:383622814@qq.com。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至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中午12:00。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要完全按照《岗位条件一览表》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为:“岗位编码-岗位名称-姓名”):

  (1)非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报考者须提供材料为《乐山市沙湾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须提供材料为《报名信息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证明的原件。

  不按公告要求报名导致报名失败无法参加本次招聘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资格初审

  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返至报考者邮箱。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资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对,不对其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五)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后续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具体事项均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本次考核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报考者面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复检及递补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的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组至少由2人组成。可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核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和结论。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参加面试的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招聘主管部门报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相关待遇按国家政策和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沙湾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833-3444978)。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发布,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以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并按要求参加各环节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招聘环节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如报考者身份证遗失或过期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四)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特别是考核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432456;

  沙湾区教育局:0833-3441663。

  附件:1.乐山市沙湾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乐山市沙湾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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