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泸州市泸县综合联动指挥中心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队员公告
2023年10月13日讯:为进一步充实各类自然灾害(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消防、防汛抗洪、抗震救灾等)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综合应急救援力量,结合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综合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救援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队员8名,其中战斗员6名、驾驶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身体和心理健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2.志愿加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从事森林消防、抗洪抢险、地质灾害、雨雪冰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奉献精神。
3.战斗员:截止2023年10月2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田径专业或有篮球特长、消防救援退役人员、退役军人或取得应急救援培训证书、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灭火救援专业技能鉴定证书、潜水员资质证、绳索救援资质证书等人员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
4.驾驶员:截止2023年10月20日,年龄在22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至少持有B2驾驶证。持有A1或A1.A2驾驶证、退役军人、具有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经历或取得灭火救援专业技能鉴定书、潜水员资质证、绳索救援资质证书人员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因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被解聘或辞退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泸县综合联动指挥中心(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594号)二楼综合股;
4.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必须件)、毕业证(必须件)、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业绩材料及相关能力佐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2寸证件照一张。
(二)资格初审
报名现场即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职称/职业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考试考核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若未入围,恕不通知)。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须将提交的初审资料原件带至考试考核现场进行复核,复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主要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应聘者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政治作风、身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1.战斗员
体能测试: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20×5往返跑、原地攀登6米拉梯。
笔试:政治理论常识、灭火救援基础理论等。
面试:通过体能考核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重点考察报考动机、言谈举止、沟通协调等内容。
2.驾驶员
体能测试: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负重
技能测试:道路行驶、车辆常规检查、倒车入库
面试:通过体能考核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重点考察报考动机、言谈举止、沟通协调等内容。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20%+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20%。
(四)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本人到县级及上医院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合格者持《泸县综合联动指挥中心招聘人员政审表》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核。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五)试用
体检政审合格后,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开展集中训练,训练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六)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模式
(一)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
(二)转正后,工资由基本工资、值班(执勤)补助和奖金三部分组成,并根据工作表现和任职年限晋升、调增工资;
(三)单位为聘用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参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年休假、婚假、陪护假、丧假和病假等;
(五)免费提供食宿、被装,工作期间按规定着统一制式服装;
(六)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单位集中居住,参加灭火抢险救援行动和日常训练,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制度;
(七)在职期间,表现优秀的专职消防队员推荐参加各类培训(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管理骨干培训、驾驶员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泸县综合联动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女士(15808492991);叶女士(18383045929)。
泸县综合联动指挥中心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