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眉山天府新区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年07月01日讯:为进一步优化眉山天府新区干部队伍结构,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c.gov.cn和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1年眉山天府新区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按期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本次招聘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30日至7月14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下载《眉山天府新区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及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等信息,根据本人学历、工作经历等实际情况,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及报考岗位资格复审环节所需提供材料扫描、压缩后重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报考人员姓名+电话号码”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08254618@qq.com,联系电话028-3646560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7月14日前通过报名邮箱查询或电话咨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原则上需考生本人到场。
(四)考核
对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依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
考核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拟聘人选须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由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3.复检及递补。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报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确定。经党群工作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二)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证明作进一步核实。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相应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或未按期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动。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中共眉山市纪委眉山市监委派出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6465600(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举报电话:028-36554444(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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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眉山天府新区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m.xlsx
眉山天府新区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x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