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绵阳市梓潼生态环境局聘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专职人员公告
2022年12月26日讯: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招聘。
二、招聘人数
1名。
三、专职工作时限
2年(具体时间以聘用到岗后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环保、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五)熟悉公文写作格式,有从事过文秘、写作工作经历的优先,有从事过政府机关工作的优先;
(六)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任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聘)、开除的;
4.有失信行为记录的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者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请提前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3.报名地点:绵阳市梓潼生态环境局304办公室(梓潼县五丁路北段191号),联系人:史雯雯,电话:0816-3552907;网络报名邮箱:1063994620@qq.com。
4.提交资料:报名表、学历证书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个人简历等材料。
(二)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招聘面试环节。
(三)面试
主要对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面试当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通过面试人员自行开展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通过面试、体检等程序后,上报局党组审批,择优确定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聘期2年。
五、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及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实施办法》(绵环办发[2020]24号)执行。试用期1个月,工资按照最新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后,按照(绵环办发[2020]24号)执行。
(二)福利待遇:在职期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购买“五险”。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名,承诺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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